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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346628.9734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50%)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4883001

发布时间:2025-11-03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346628.9734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50%) 项目编号: S110000D013104883001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50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国数联物流信息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410000万元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5-11-3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025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要求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的内容及标的现状,已经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 5.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提交以下书面承诺:(1)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 评估报告等其他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履行全部交易程序。不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本方已了解标的企业与转让方签署的商标及商号转让相关文件,并承诺按照文件约定配合标的企业与转让方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4)本方已了解产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不再持有标的企业股份,标的企业与各股东之间的现有安排将不再适用(上述第(3)条标的企业与转让方签署的商标及商号转让事宜等相关文件除外),该等安排涉及公司治理、业务经营等事项(包括标的企业章程中所提及的各类事项)。本方成为受让方后,将与原股东自行协商是否订立任何新的安排或合作协议;(5)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及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不得采用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1、意向受让方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加盖公章的《保密承诺函》原件(可联系转让方联系人:居先生,联系电话:021-20599289)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后,方可查阅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相关项目资料或开展尽职调查。 2、标的企业与转让方签署了商标及商号转让相关文件(置于转让方处备查),受让方须按照协议内容配合相关方完成后续变更登记手续。 3、产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不再持有标的企业股份。除上述第2条涉及的商标及商号转让事宜等相关文件外,标的企业各股东之间的现有安排将不再适用,该等安排涉及公司治理、业务经营等事项(包括标的企业章程中所提及的各类事项)。受让方可与原股东自行协商订立任何新的安排或合作协议。 4、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l.cbex.cn/g32025bj1000688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07211699N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5,408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4)
营业收入(上年度): 839,078.44 利润总额(上年度): -65,855.76 净利润(上年度): 4,209.29
资产总额(上年度): 1,268,688.75 负债总额(上年度): 587,444.6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681,244.13
审计机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 2025-9-30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460,623 利润总额: -58,205 净利润: 9,046
资产总额: 1,156,944 负债总额: 461,79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695,149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 50
朗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6.94
诺基亚(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6.77
Nokia Participations Chine 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