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塞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4865001
发布时间:2025-10-29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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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阜新塞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4865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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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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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京能国际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10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48.94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5-10-29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于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14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网络竞价实施办法》、《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3、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可以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经济补偿费,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 (1)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同意受让本项目的同时,一并受让转让方转让的阜新爱友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阜新东泰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阜新吉娅泰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阜新架木苏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阜新金元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阜新赛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4)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转让公告、北交所备查文件、标的企业备查文件。本方已对标的企业做了全面的了解,包括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资产、债权债务等,已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理解该等瑕疵可能产生的风险或损失。本方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全部内容、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且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否则将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支付至北交所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且重新挂牌转让。 (5)同意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与转让方转让的阜新爱友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阜新东泰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阜新吉娅泰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阜新架木苏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阜新金元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阜新赛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打包转让,受让本项目同时需受让上述六个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征集到多家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价起始价为七个项目转让底价的总和。如成交价格高于起始价,增值部分按七个项目转让底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2.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其他相关资料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5bj1000490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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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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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阜新塞罕新能源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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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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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921MA0UL00L09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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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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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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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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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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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4)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0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0 |
净利润(上年度): |
0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0.011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0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0.011 |
| 审计机构: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5-8-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0 |
利润总额: |
0 |
净利润: |
0 |
| 资产总额: |
0.011 |
负债总额: |
0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0.011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京能国际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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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