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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亦城星润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4853001

发布时间:2025-10-27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亦城星润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S110000D013104853001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北京亦庄博润置业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100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24970.8742万元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5-10-27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发生受让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受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2、意向受让方应当于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74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可以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4、信息披露期满,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5、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6、本项目交易价款应当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7、意向受让方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我方承诺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发生我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我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我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2)我方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我方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8、本项目受让方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基础服务费。 9、本项目不接受意向受让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1、资产评估报告中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特别事项说明等,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提请各意向受让方关注。 2、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本项目受让方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基础服务费。 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当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盖章签署的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或联系转让方领取,都经理,联系电话:18330239007),并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和授权材料,如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方可查阅备查文件。 5、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l.cbex.cn/g32025bj1000441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亦城星润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91110400MAEKUHX43U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1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4)
营业收入(上年度): 利润总额(上年度): 净利润(上年度):
资产总额(上年度): 负债总额(上年度):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审计机构: 业务无法提供
本年度 2025-9-30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269.51 利润总额: 80.4 净利润: 60.3
资产总额: 26,325.04 负债总额: 1,003.5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5,321.53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北京亦庄博润置业有限公司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