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教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4673004
发布时间:2025-10-09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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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北京高教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4673004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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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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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北京京国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10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599.23491万元 |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5-10-9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于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2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网络竞价实施办法》、《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相关规定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可以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相关借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 (1)我方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我方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标的企业签订借款协议,并按照借款协议要求向标的企业一次性提供47,275,684.67元无息借款,部分借款款项由转让方监管。我方提供全部借款并支付全部股权交易对价后,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我方承诺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发生我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我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我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4)我方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我方已知悉标的企业已到期的资质在到期后不再延续、尚未到期的资质办理注销。现标的企业持有的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不能再继续保有,转让方及相关主体不再配合办理变更手续。我方承诺受让后促使标的企业继续完成资质注销工作,并及时变更经营范围删除对应内容。截至目前,标的企业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所涉资质有效期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我方后续办理工商变更时一并办理标的企业经营范围变更工作。 5. 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发生受让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受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已到期的资质在到期后不再延续、尚未到期的资质办理注销。现标的企业持有的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不能再继续保有,转让方及相关主体不再配合办理变更手续。受让方应承诺受让后促使标的企业继续完成资质注销工作,并及时变更经营范围删除对应内容。具体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2.本项目披露的标的企业经营范围摘自营业执照。截至目前,标的企业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所涉资质有效期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受让方后续办理工商变更时一并办理标的企业经营范围变更工作,转让方承诺予以配合。具体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3.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摘自《北京高教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1-00330号); 4.其他特殊事项,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材料,提请各意向受让方关注; 5.本项目受让方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基础服务费; 6.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5bj1000166-4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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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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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高教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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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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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575172276E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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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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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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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14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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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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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4)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270.75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5,095.39 |
净利润(上年度): |
-5,004.44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10,192.38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7,235.56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2,956.81 |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5-8-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133.42 |
利润总额: |
-845.81 |
净利润: |
-627.27 |
| 资产总额: |
9,163.2 |
负债总额: |
6,833.65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2,329.55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北京京国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