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石金新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4774001
发布时间:2025-09-23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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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江西石金新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4774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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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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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新余良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比例: |
51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499.8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5-9-23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前支付人民币149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同时意向受让方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信息披露期满,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5、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6、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让方账户;(3)本方承诺若成为受让方,将会依据转让方要求配合进行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工商变更手续);(4)本方承诺若因本方原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相关事项,本方同意转让方扣除本方已交纳至交易所的全部保证金。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标的公司已完成减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减至1000万元。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5bj1000157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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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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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江西石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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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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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502MA39AJQ53A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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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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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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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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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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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4)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199.33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9.51 |
净利润(上年度): |
19.51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992.76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25.2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967.56 |
| 审计机构: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
| 本年度 2025-8-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85.89 |
利润总额: |
6.03 |
净利润: |
6.03 |
| 资产总额: |
1,011.89 |
负债总额: |
38.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973.59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新余市渝盛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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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新余市考拉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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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 新余良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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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