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粮协鑫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3783002
发布时间:2025-09-23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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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北京京粮协鑫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3783002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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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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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北京首农大厨房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协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51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592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5-9-23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于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177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网络竞价实施办法》、《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3、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可以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经济补偿费,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书面承诺: (1)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在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支付保证金后,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将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4)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包括“京粮”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5)同意标的企业需在股权变更后按期偿还债务。同意成为受让方后对标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提供足额担保。(6)股权交易完成后,同意标的企业在一周内腾退办公场所。(7)同意北京京粮协鑫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大会决议的全部内容。(职工大会决议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为捆绑转让项目,转让底价为592万元,北京首农大厨房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51%股权,转让底价为301.92万元,苏州协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49%股权,转让底价为290.08万元,如形成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本项目转让底价,即592万元。如本项目溢价成交,成交价格较转让底价的增值部分按照各转让方的转让底价占本项目转让底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6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北京首农大厨房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060万元,已实缴510万元,苏州协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940万元,已实缴490万元,尚有5000万元未缴足,受让方应当承担缴足上述未缴出资的义务或将注册资本减至1000万元。 3.2023年8月7日,股东苏州协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向股东北京首农大厨房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出质了所持有的标的企业全部股权。北京首农大厨房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在与意向方签订连带责任协议书和产权交易合同后解除股权质押,配合意向方办理工商手续。 4.标的企业向北京首农大厨房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60万元,其中50万元借款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偿还,剩余110万元到期日为2025年2月28日,借款利息按照贷款利率2.7%计算,按月计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北京首农大厨房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标的企业的债权人。 5.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提请各意向受让方关注。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4bj1000035-2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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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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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京粮协鑫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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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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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MA0196EK6T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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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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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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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3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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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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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3)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196.43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59.24 |
净利润(上年度): |
59.24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884.45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176.9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707.46 |
| 审计机构: |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5-8-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98.85 |
利润总额: |
5.95 |
净利润: |
5.95 |
| 资产总额: |
893.77 |
负债总额: |
125.61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768.16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北京首农大厨房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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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 苏州协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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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