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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飞集成吉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8.92%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4701001

发布时间:2025-08-25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四川成飞集成吉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8.92%股权 项目编号: S110000D013104701001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18.92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4968.31万元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5-8-25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497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如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首付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含保证金),并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同时受让方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3、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4、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提交了报名材料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的。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若我方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含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若我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总价款的30%(含保证金)的首付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时我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就剩余交易价款提供转让方认可的足额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向转让方支付全部剩余转让款项及利息;(3)本方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本方同意若我方出现保证金扣除条款中任意一款行为时,同意转让方扣除我方已交纳的全额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68.50%股权,仍保留对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2、标的企业房地产存在抵押、担保事宜;标的企业涉及法律纠纷两项,详见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l.cbex.cn/g32025bj1000409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四川成飞集成吉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8.92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12050061880G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218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4)
营业收入(上年度): 17,120.31 利润总额(上年度): -4,316.55 净利润(上年度): -3,297.09
资产总额(上年度): 48,828.45 负债总额(上年度): 31,441.2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17,387.23
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 2025-6-30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5,876.36 利润总额: -1,596.55 净利润: -1,654.57
资产总额: 44,021.94 负债总额: 28,252.2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5,769.73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42
赛赫智能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1.14
长春吉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