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宇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85.4054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0.7928%)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4681001
发布时间:2025-08-12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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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中科宇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85.4054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0.7928%)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4681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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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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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北京中科力森科技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0.793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8800.08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5-8-12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264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可以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含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方保证在受让转让标的后,北京中科宇航技术有限公司符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监管要求。 (4)本方已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自行判断自身具备成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决定参与本项目,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5)本方已充分知晓北京产权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对本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了任何的保证或承诺,本方被确定为本项目受让方不代表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对本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了任何的保证或承诺,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亦不对本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 (6)本方已完全具备作为本项目受让方应当符合的全部条件,同意因提供虚假承诺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受让转让标的时,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保证金等额交易价款,并可以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再次对转让标的进行公开转让,同意若重新信息披露的成交价低于本次信息披露的成交价时,补足相应差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根据标的企业提供的相关说明文件,标的企业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科宇航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相关保密资质证书,意向受让方应当保证在受让转让标的后,北京中科宇航技术有限公司符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监管要求。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自行判断自身是否具备成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北京产权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了任何的保证或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本项目受让方不代表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了任何的保证或承诺,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 4.意向受让方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后,方可查阅转让方置于北交所的备查文件。 5.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5bj1000377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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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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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中科宇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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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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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793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2MA01G95012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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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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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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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52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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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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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4)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24,328.68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75,218.87 |
净利润(上年度): |
-74,784.87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186,661.58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97,094.6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89,566.96 |
| 审计机构: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5-6-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3,624.13 |
利润总额: |
-31,285.85 |
净利润: |
-31,097 |
| 资产总额: |
207,331.09 |
负债总额: |
127,279.82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80,051.27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北京中科力森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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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9 |
| 深圳市国科瑞华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1.77 |
| 天津探索太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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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 北京国科宇航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
12.81 |
| 北京鹏毅君联空间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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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5 |
| 其他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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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3 |
| 广州科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4.86 |
| 嘉兴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2.26 |
|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
2.73 |
| 湖州众擎动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
1.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