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运湛江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4584001
发布时间:2025-06-25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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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广东外运湛江有限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4584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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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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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广东外运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10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3989.09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5-6-25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以到账时间为准)支付119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本项目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若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有权向意向受让方进一步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分别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了解并接受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广东外运湛江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人员安置方案》全部内容,同意按照上述人员安置方案内容实施执行;(4)本方同意在办理标的企业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手续时,变更标的企业公司名称,变更后的新标的企业公司名称不再包含“外运”字样;(5)本方已了解标的企业及子企业所持有的不动产产权属及产权登记情况(包括部分不动产因历史问题等原因存在无法办理权属证书或证载权利人未完成更名等情况),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及责任。本方同意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完成标的企业公司名称后,办理标的企业及子企业所持有的不动产产权证书证载权利人的更名,更名后不再包含“外运”字样,更名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涉及的补缴土地出让金、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等)均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或本方承担并支付,与转让方无关。如出现无法办理证载权利人更名等情况,由受让方与标的企业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责任;(6)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及子企业不得继续使用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包括但不限于“外运”)、商标、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7)本方同意标的企业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以前存在的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人员安置方案、法律意见书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33.194305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301.207673万元,尚未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2.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含划拨,本次交易对划拨土地使用权产生的影响及可能带来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处理及承担,与转让方无关。本次交易完成后,由受让方与标的企业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变更手续,并承担变更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本次交易若致使划拨土地使用权无法保留或无法满足受让方及标的企业经营使用的情况发生时,由受让方与标的企业自行解决处理,与转让方无关。 3.转让方将关于转让标的企业100%股权的法律意见书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提示意向受让方充分知悉注意。本次交易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及其持有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本次交易在受让方认可并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全部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的基础上达成。 4.标的企业及标的企业独资子公司广东外运湛江汽车队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不动产已对外出租,截至2025年6月24日的租赁台账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受让方配合标的企业与广东外运湛江汽车队有限公司自行处理已出租的不动产继续履约事宜。 5.其他信息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需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如下材料后,方可查阅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1)加盖公章的主体资格类材料复印件;(2)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3)盖章签署的保密承诺函(领取联系电话:13711170339);(4)查阅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5bj1000165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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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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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广东外运湛江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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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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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00190330616T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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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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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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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4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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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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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4)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330.3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5.73 |
净利润(上年度): |
-30.62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1,006.43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639.1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367.33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
| 本年度 2025-5-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110.61 |
利润总额: |
34.01 |
净利润: |
32.1 |
| 资产总额: |
1,055.68 |
负债总额: |
656.25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399.43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广东外运有限公司 |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