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卓宝科技有限公司68,795,54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9.11%)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4527001
发布时间:2025-05-19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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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卓宝科技有限公司68,795,54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9.11%)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4527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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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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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保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17.19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9110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5-5-19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 信息发布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的。 4. 本项目公告期即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北交所全部备查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若本方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本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若本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本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时本方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就剩余转让款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足额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抵押担保,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向转让方支付全部剩余转让款项及利息,若采取分期付款的,我方同意在提供的抵押物完成抵押权登记手续后办理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2)本方承诺若本方出现保证金扣除条款中任意一款行为时,同意转让方扣除本方已交纳的全额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 (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收到的转让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方同意标的企业不再使用保利集团的商标和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再以保利集团、保利发展及保利投资子企业名义对外宣传和开展经营活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为捆绑转让项目,转让底价为19110万元。其中,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企业61880308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7.19%)转让底价为17189万元;保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企业691523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92%)转让底价为1921万元。若本项目形成竞价,则增值部分按照各自转让底价所占的比例进行分配。 2.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不再使用保利集团的商标和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再以保利集团、保利发展及保利投资子企业名义对外宣传和开展经营活动。 3.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5bj1000175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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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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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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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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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9.11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28579238Y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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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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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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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811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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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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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3)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122,880.43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35,720.32 |
净利润(上年度): |
-32,783.44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307,650.77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181,353.3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126,297.43 |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5-1-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7,525.58 |
利润总额: |
-727.59 |
净利润: |
-439.26 |
| 资产总额: |
262,577.71 |
负债总额: |
167,671.15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94,906.56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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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9 |
| 保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1.92 |
| 李明扬 |
|
1.65 |
| 夏梅初 |
|
5.09 |
| 深圳致和联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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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
| 毛振华 |
|
2.88 |
| 深圳市碧桂园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
6.82 |
| 张远富 |
|
1.72 |
| 邹先华 |
|
27.62 |
| 平阳融泰坤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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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