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兴胜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4513001
发布时间:2025-05-07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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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北京城建兴胜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4513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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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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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北京怀胜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1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284.417875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5-5-7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于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工作日内,交纳385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信息披露期满,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我方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我方承诺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完成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发生受让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我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受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3)我方知悉标的企业与转让方签订的借款协议,同意按照该合同约定,协助标的企业履行清偿义务。 (4)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6、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完成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发生受让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受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7、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当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或联系转让方领取,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18610836052),并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和授权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方可查阅备查文件。 8、本项目受让方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基础服务费。 9、本项目不接受意向受让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5年以上的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 2、意向受让方上年净资产不低于2000000万元。(需提供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截止至2025年4月30日,依据标的企业与转让方签署的借款协议,转让方合计持有标的企业11316.414249万元债权,具体详见《债权明细表》(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2、本项目受让方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基础服务费。 3、意向受让方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查阅备查文件。 4、提醒意向受让方重点关注评估报告中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相关内容,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 5、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5bj1000167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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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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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城建兴胜置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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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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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6MA01L8AD4N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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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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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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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1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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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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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4)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43,690.45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7,077.46 |
净利润(上年度): |
-23,651.41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230,649.03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249,489.59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18,840.56 |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5-3-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4,102.12 |
利润总额: |
-1,685.05 |
净利润: |
-1,685.05 |
| 资产总额: |
228,432.35 |
负债总额: |
248,957.95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20,525.6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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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 北京怀胜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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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