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诚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4495001
发布时间:2025-04-27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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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宁波诚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4495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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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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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诚通建投有限公司;诚通凯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94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31645.564432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5-4-27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25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 截止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可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2)本方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本方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本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方知悉并同意《宁波诚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大会决议》的全部内容。 (6)本方知悉截至2025年2月28日,标的企业欠转让方诚通建投有限公司本金及利息共计22342.286832万元。本方认可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借款合同》《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如本方成为受让方,将按照《借款合同》《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有关约定,支付自2025年3月1日至清偿之日之间产生的利息。 (7)本方知悉截至2025年2月28日,标的企业欠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方诚通凯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之关联方)本金3246.0576万元。 (8)本方同意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等并已完成尽职调查,本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本方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本方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本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截至2025年2月28日,标的企业欠转让方诚通建投有限公司本金及利息共计22342.286832万元,相关《借款合同》《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意向受让方如成为受让方,须按照《借款合同》《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有关约定,支付自2025年3月1日至清偿之日之间产生的利息。 2、截至2025年2月28日,标的企业欠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方诚通凯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之关联方)本金3246.0576万元。 3、本项目为捆绑转让项目。本项目转让底价由标的企业100%股权(其中,转让方诚通建投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94%股权、诚通凯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6%股权)、转让方及其关联方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25588.344432万元债权组成。如本项目溢价成交,成交价格较转让底价的增值部分为股权的溢价。 4、本项目转让底价为31645.564432万元。其中,转让方诚通建投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94%股权及22342.286832万元债权,股权部分的转让底价为5693.7868万元,债权部分的转让底价为22342.286832万元;转让方诚通凯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6%股权,转让底价为363.4332万元;转让方之关联方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对标的企业的债权的转让底价为3246.0576万元。如本项目溢价成交,成交价格较转让底价的增值部分按照转让方诚通建投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94%股权的转让底价、转让方诚通凯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6%股权的转让底价分别占本项目股权部分转让底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5、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完成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发生受让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受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6、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5bj1000038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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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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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宁波诚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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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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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6MA293HMCXB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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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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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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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14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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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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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4)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14.93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556.71 |
净利润(上年度): |
-1,298.8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32,186.79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27,216.36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4,970.43 |
| 审计机构: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5-3-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0 |
利润总额: |
-764.03 |
净利润: |
-764.03 |
| 资产总额: |
32,377.78 |
负债总额: |
28,171.3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4,206.4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诚通建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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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 诚通凯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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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