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益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5%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4448001
发布时间:2025-04-18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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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成都益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5%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4448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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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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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35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99167.85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5-4-18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支付人民币19916.78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递交报名材料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信息披露条件的。 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提供以下书面承诺:(1)本方知悉本项目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我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我方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估值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信息披露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若我方成为受让方,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我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2)本方已自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并自行判断我方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受让交易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本方已知悉转让方在标的企业所认缴出资尚未缴足,同意继受在标的企业章程规定的未来时日缴足出资的义务。 6、本项目不接受意向受让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35%股权对应的认缴资本350,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 175,000 万元人民币;其余尚未缴纳的出资,按照《成都益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2018年6月)》及《成都益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应于2028年8月15日前缴足。 2、标的企业股东会经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成都益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主要内容:标的企业2023年度向股东分配利润337,534,860.53元,其中分配给转让方126,807,821.46元。 3、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中所适用的条件和要求,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4、北交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北交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做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北交所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做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北交所及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做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 5、其他需披露的内容详见北交所相关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5bj1000141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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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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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成都益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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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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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5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MA64C5D110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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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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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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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57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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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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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3)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105,655.88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50,687.14 |
净利润(上年度): |
37,874.15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1,649,253.91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1,072,169.0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577,084.82 |
| 审计机构: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5-3-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26,110.55 |
利润总额: |
16,961.68 |
净利润: |
12,721.26 |
| 资产总额: |
1,795,860.21 |
负债总额: |
1,196,735.4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599,124.76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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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 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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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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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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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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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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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