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保联矿业有限公司51%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4300001
发布时间:2025-03-18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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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邵阳保联矿业有限公司51%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4300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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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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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保利特能工程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51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3366.06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5-3-18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009.818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如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 (1)征集到一家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所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方知悉截止2025年2月28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债权总计29,324,038.38元,其中包括应收借款本金27,532,000.00元,截止到2025年2月28日利息1,604,251.28元,代垫工资社保187,787.10元。自2025年3月1日起至转让方完成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止期间,前述款项按照年利率4.4%计息,《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如标的企业逾期未归还前述款项,则以总欠付金额为基础,逾期期间按照年利率4.9%对欠付金额计息。本方同意向标的企业提供借款,专项用于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偿还前述款项及利息,以保证标的企业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款项及利息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方知悉截止2024年8月31日,兴业银行已向标的企业提供4000万元借款,此项贷款纳入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授信统一管理。本方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配合兴业银行解除此项贷款所占用的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授信额度。若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解除此项贷款的授信,本方同意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标的企业提供4000万元股东借款,专项用于标的企业偿还此项贷款。 (4)本方同意标的企业在偿还4.(2)所述款项、利息及解除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授信额度后再办理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登记及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手续。 (5)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方已知悉并接受本项目《职工安置方案》的全部内容,并履行相关义务。 (7)本方已知悉本次产权转让将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本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商标、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受让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截止2025年2月28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债权总计29,324,038.38元,其中包括应收借款本金27,532,000.00元,截止到2025年2月28日利息1,604,251.28元,代垫工资社保187,787.10元。 2、自2025年3月1日起至转让方完成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止期间,前述款项按照年利率4.4%计息,《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如标的企业逾期未归还前述款项,则以总欠付金额为基础,逾期期间按照年利率4.9%对欠付金额计息。 3、截止2024年8月31日,兴业银行已向标的企业提供4000万元借款,此项贷款纳入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授信统一管理。 4、意向受让方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后,方可查阅项目备查的相关资料或开展尽职调查。 5、其他信息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5bj1000041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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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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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邵阳保联矿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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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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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500MACGJBLF3G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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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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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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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18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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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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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3)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0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1.27 |
净利润(上年度): |
8.45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22,591.03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21,582.57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1,008.45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4-12-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3,915.95 |
利润总额: |
-485.3 |
净利润: |
-485.2 |
| 资产总额: |
21,045.69 |
负债总额: |
20,471.99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573.7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保利特能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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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 广州元鑫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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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 邵东县合达建筑石料用灰岩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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