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4227001
发布时间:2025-03-14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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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4227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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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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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中建投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51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22970.4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5-3-14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689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可以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6)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本股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本项目只接受货币支付,意向受让方须以自有合法资金支付本次交易全部价款,不得以委托资金或债务资金支付交易价款。 7.本项目不接受意向受让方组成联合体或采用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8.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②本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及失信等不良记录;③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出资来源合法,不存在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出资,委托持股、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情形;④本方同意在被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⑤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双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⑥意向受让方应具有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经验,所管理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从事资产管理、投资或半导体等信息技术产业相关经验不低于5年;所管理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管理规模不低于500亿元人民币;⑦本方不存在循环出资、交叉持股、结构复杂等情形,不存在隐瞒关联关系,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主要出资人在非关联私募基金管理人任职,或者最近5年从事过冲突业务等情况;⑧本方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自身及所控制的机构具有良好的诚信合规记录,风险管控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在金融监管、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⑨意向受让方承诺在本次转让完成前后持续符合监管机构及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受让后保证委派/推荐/选举至标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监管机构及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要求;如监管机构或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新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尽最大合理努力满足届时新规定的要求;⑩意向受让方已知晓本项目与建广(天津)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00元财产份额项目打包转让,同意受让本项目同时受让建广(天津)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00元财产份额项目,如形成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两宗项目转让底价总和,即25682.0241万元。如溢价成交,成交价格总和较转让底价总和的增值部分按照每宗项目转让底价占两宗项目转让底价总和的比例进行分配。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成立日期不得晚于2019年1月1日(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企业法人组织注册资本金或非法人组织的出资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2021年至2023年盈亏相抵为正(以年度审计报告净利润数值为准)。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的纳入评估范围的参与投资企业天津嘉瑞科技有限公司(标的企业持股10%),不在本次交易范围内(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2.本项目与建广(天津)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00元财产份额项目打包转让,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同时应当受让建广(天津)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00元财产份额项目,如形成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两宗项目转让底价总和,即25682.0241万元。如溢价成交,成交价格总和较转让底价总和的增值部分按照每宗项目转让底价占两宗项目转让底价总和的比例进行分配。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5bj1000073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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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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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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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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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70918692882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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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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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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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32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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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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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3)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3,729.24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3.46 |
净利润(上年度): |
46.93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46,033.65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13,426.4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32,607.23 |
| 审计机构: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4-12-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2,126.19 |
利润总额: |
-1,081.23 |
净利润: |
195.5 |
| 资产总额: |
44,283.41 |
负债总额: |
11,480.69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32,802.73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建平(天津)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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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 中建投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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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