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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新奥车用燃气有限公司40%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4109001

发布时间:2025-02-28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石家庄新奥车用燃气有限公司40%股权 项目编号: S110000D013104109001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40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210万元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5-2-28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6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或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受让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后自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4)本方同意若本方出现上述保证金扣除条款中任意一条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l.cbex.cn/g32025bj1000060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石家庄新奥车用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076519285XR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75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4)
营业收入(上年度): 12,460.25 利润总额(上年度): -848.4 净利润(上年度): -1,306.74
资产总额(上年度): 4,635.79 负债总额(上年度): 3,488.6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1,147.12
审计机构: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
本年度 2025-1-31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551.62 利润总额: -26.72 净利润: -26.57
资产总额: 4,471.06 负债总额: 3,350.5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120.55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60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