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银天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28%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4089001
发布时间:2025-02-27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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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新疆人银天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28%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4089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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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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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北京人银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比例: |
28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19.98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5-2-27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 (1)征集到一家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内容,已了解转让标的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意向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本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及失信等不良记录; (3)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出资来源合法,不存在委托持股、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情况; (4)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支付于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本方同意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后,新疆人银天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不得再使用“人银”品牌及商标,并完成公司名称变更。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及失信等不良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出资来源合法,不存在委托持股、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情况;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额为5000万元,实收资本金额为1500万元。转让方北京人银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企业认缴1400万元,实缴420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未实缴的部分由本项目受让方承担实缴出资义务。在本次转让过程中不进行减资。 2.北京人银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股权转让后,新疆人银天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不得再使用“人银”品牌及商标,并完成公司名称变更。 3.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5bj1000058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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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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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新疆人银天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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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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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8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100MA77LJ2Y3N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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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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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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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12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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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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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3)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508.41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97.54 |
净利润(上年度): |
-97.54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922.46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211.6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710.78 |
| 审计机构: |
新疆博鑫昌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 本年度 2024-12-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1,023.36 |
利润总额: |
48.27 |
净利润: |
52.28 |
| 资产总额: |
986.67 |
负债总额: |
223.5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763.09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北京人银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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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 新疆天盾保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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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 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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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中钞长城金融设备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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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 新疆鼎鑫盛明投资有限公司 |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