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扬州)海洋工程电缆有限公司30%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3381001
发布时间:2024-08-06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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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宝胜(扬州)海洋工程电缆有限公司30%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3381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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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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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3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58279.77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8-6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7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①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②信息披露期满,若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交易条件要求的。 5、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其他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转让,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我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我方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转让,由我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方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4)本方同意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方已知悉转让方在标的企业所认缴出资尚未缴足。本次受让标的企业30%股权的对应认缴资本45000万元,实缴资本40714.285714万元。成功受让股权后,同意继受在标的企业章程规定的未来时日缴足出资的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本项目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3、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50000万元,实缴资本135714.285714万元;转让方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认缴资本105000万元,实缴资本95000万元。 4、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材料。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4bj1000228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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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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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宝胜(扬州)海洋工程电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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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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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091354520177A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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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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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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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378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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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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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3)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107,913.43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296.37 |
净利润(上年度): |
969.3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249,662.84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81,544.7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168,118.05 |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4-6-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20,315.16 |
利润总额: |
-3,972.12 |
净利润: |
-3,950.13 |
| 资产总额: |
252,490.94 |
负债总额: |
88,220.0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64,270.86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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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