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告公示 > 股权类 > 挂牌披露信息
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1.1573%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2449004

发布时间:2024-06-20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1.1573%股权 项目编号: S110000D013102449004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张家口宏垣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1.157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1785.26万元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4-6-20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以不了解转让标的资产现状、瑕疵及风险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认资格后3个工作日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35万元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3、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2)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了解并认可接受本项目披露的全部内容,己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本方同意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l.cbex.cn/g32023bj1000370-4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157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91130700766601483T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95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3)
营业收入(上年度): 152,421.83 利润总额(上年度): 3,077.65 净利润(上年度): 847.43
资产总额(上年度): 167,208.68 负债总额(上年度): 113,509.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53,699.28
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 2024-4-30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6,017.85 利润总额: -1,694.57 净利润: -1,930.75
资产总额: 183,307.01 负债总额: 131,538.67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1,768.34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张家口宏垣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1.16
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9.05
国华能源有限公司 3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