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寻位置网络有限公司7.7%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3064002
发布时间:2024-04-09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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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千寻位置网络有限公司7.7%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3064002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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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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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中兵北斗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7.7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20890万元 |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4-9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需交纳人民币36267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披露公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公司章程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股权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及所有披露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公司章程等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3)本方或本方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 (4)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收到的转让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方将按照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全部必需的法定程序。 6、意向受让方须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提供挂牌公示期内不低于转让底价的银行存款证明文件(如为不同银行出具,则日期应为同一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重要信息披露: |
1.鉴于标的企业业务特殊性,标的企业财务数据在交易所备查。 2.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238333.3334万元,实缴注册资本225696.4584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已全额实缴完毕。 3.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保密承诺函》(转让方处领取,李经理,18500737110)后,方可查阅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4.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3bj1000759-2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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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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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千寻位置网络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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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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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7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0351154941K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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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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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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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855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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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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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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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上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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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上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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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总额(上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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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上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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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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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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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 2023-12-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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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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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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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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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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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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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杭州阿里巴巴蔚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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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6 |
| 上海星瑶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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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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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
| 上海海璘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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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
| 上海彦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1.05 |
| 上海国和舜熠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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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 |
| 中兵北斗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 |
|
41.96 |
| 上海星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1.47 |
| 上海星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1.47 |
| 深圳见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1.54 |
| 上海海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1.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