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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利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3145001

发布时间:2024-04-07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新疆利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S110000D013103145001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100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8362.25万元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4-4-7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508.67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所交纳的保证金自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交易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由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本方同意在受让本标的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商标、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项目公告期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l.cbex.cn/g32024bj1000042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新疆利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24564372934E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47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3)
营业收入(上年度): 42,590.73 利润总额(上年度): -1,106.42 净利润(上年度): -1,862.03
资产总额(上年度): 10,609.85 负债总额(上年度): 4,362.29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6,247.57
审计机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 2024-2-29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56.77 利润总额: -204.34 净利润: -204.34
资产总额: 10,328.89 负债总额: 4,285.6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6,043.23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