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微影时代科技有限公司4.83%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3008001
发布时间:2023-12-29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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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北京微影时代科技有限公司4.83%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3008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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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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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转让比例: |
4.83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3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12-29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9000】元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若信息披露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2)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査,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2)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5)北京产权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 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披露的内容,提请各意向受让方注意。 2.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企业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依据审计报告内容,标的企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外部第三方的应收账款年末余额32632.41万元、预付账款年末余额4,869.07 万元、外部第三方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37,283.26 万元、应付账款年末余额 10296.15万元、合同负债年末余额 2302.60 万元、外部第三方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 4120.82万元。因受限于访谈、函证等重要审计程序无法执行,审计师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往来款账面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做好尽调,充分了解项目情况。 3.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额为3099.984809万元,实收资本金额为3022.5684万元人民币。转让方对标的企业认缴149.8599万元人民币,实缴已到位,对应持股比例为4.83%。 4. 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3bj1001016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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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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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微影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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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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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83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399658209T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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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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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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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6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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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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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2)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425.16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4,853.11 |
净利润(上年度): |
-14,662.61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185,595.69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484,397.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298,801.61 |
| 审计机构: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3-9-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302.1 |
利润总额: |
-1,325.5 |
净利润: |
-1,328.15 |
| 资产总额: |
153,908.58 |
负债总额: |
32,579.1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21,329.4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苏州工业园区引力票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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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 |
| 北京凤凰富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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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 |
| 深圳市利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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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 |
| 霍尔果斯汇利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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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
| 梦想骑士文化传播(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5.35 |
| 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4.83 |
| 深圳天神中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3.46 |
| 巨幕传奇文化传播(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4.1 |
| 北京文资华夏安赐影视文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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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 |
| 林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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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 |
| 其他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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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