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51%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2876001
发布时间:2023-12-01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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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51%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2876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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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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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比例: |
51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77377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12-1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企业情况后,在信息披露公告期截止日 17: 30 前向北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 关于受让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51%股权的承诺函;(详见附件)(2) 意向受让方需提供信息披露公示期内开具的不低于转让底价的境内外银行存款证明(如为不同银行出具多份存款证明,则出具的银行存款证明时间应为同一时点)。 2.意向受让方在向北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文件时,应一并依据北交所出具的文件清单提交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对于意向受让方申请备案资料查阅时已经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文件时可以免于再次提供。但如果发生变更,则应重新提交变更后的文件。 3.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后,应在公告期间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 23213.10 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信息披露公告期截止日 17:30 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4.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交所相关规定进行后续操作。若信息公告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信息公告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若信息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5.信息披露期满后,意向受让方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交纳的保证金经北交所和转让方审核通过的,北交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 6.本项目不得采用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受让等方式申请受让。 7.意向受让方应当充分了解标的公司功能定位、保险业务本质和风险特征以及应当承担的股东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提升标的公司资本实力,有能力并保持标的公司平稳发展和持续经营。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视为意向受让方认可《产权交易合同》的全部约定,将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北交所备查《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意向受让方应承继转让方作为保险公司股东根据适用法律要求以及对其他股东应履行的义务。 10.意向受让方应当已经就参与本次交易履行必要前置程序(包括内部决策程序和应当在现阶段由上级单位批准的批准程序等)且上述履行程序的行为保持有效,不存在利用内幕交易等任何违法违规形式损害标的企业及标的企业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意向受让方参与本次交易的行为不得存在法律障碍或者纠纷。 11.意向受让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包括其不时之更新、修订)及监管机构关于其适用的保险公司股东资格的规定与要求。关于受让方是否符合保险公司股东资格要求,需以监管机构行政许可审核结果为准。 12.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不予核准本次产权交易涉及的标的企业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其支付的价款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不予核准后,且北交所扣除《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的赔偿款(如有)后,将剩余款项于10 个工作日内返还给受让方。 13.本公告所提及的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交易各方均通过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货币进行结算。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法人机构。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意向受让方查阅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备查资料,需按《意向受让方查阅备案资料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向北交所提供材料,该材料清单请联系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联系人:李经理,电话 010-63597351)。无论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受让标的,其已经提交的任何资料文件,均不再予以退还。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应独立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相应风险,所需全部资料均应自行获取,尽调范围不局限于转让方提交的资料,尽职调查结论亦不应仅依赖于转让方提交的资料作出。 3.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标的企业变更股权及实际控制人、核准股东资格的相关事宜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审批机关核准。 4.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以及标的企业现有职工的权益及福利待遇应当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管理。 5.本次产权转让将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标的公司自交割日起不得继续以转让方所属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相关约定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6.北交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北交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北交所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北交所及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 7.《产权交易合同》、《合资合同》及其他资料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3bj1000793 |
| 数据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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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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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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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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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34692W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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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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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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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456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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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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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2)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91,891.69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3,558.89 |
净利润(上年度): |
2,816.3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358,292.67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266,317.95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91,974.72 |
| 审计机构: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3-9-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84,525.6 |
利润总额: |
2,639.98 |
净利润: |
2,002.02 |
| 资产总额: |
402,940.23 |
负债总额: |
308,847.2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94,093.03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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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 忠利保险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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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