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四方思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6.3%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2798001
发布时间:2023-11-22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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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青岛四方思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6.3%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2798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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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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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6.3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22046.0604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11-22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招投标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660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 (1)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若征集到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评审方式确定受让方(参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招投标实施办法》),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退还保证金申请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征集到三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退还保证金申请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 (1)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评审招投标程序的; (3)投标报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4.为保护各方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同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该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对标的企业的各种情况充分了解,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全部交易保证金。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 (1)本方了解并认可接受本项目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本方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本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方承诺本次参与受让的主体不涉及重大诉讼、不存在违法投资行为,最近三年未受过重大行政或刑事处罚。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所转让青岛四方思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6.3%股权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 2、标的企业2022年年度审计数据出自标的企业2022年度专项审计报告。 3、截止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标的企业认缴资本95255.1142万元,实缴91902.3192万元,转让方已实缴完成。 4、青岛思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思锐智能”)的核心产品ALD(原子层沉积镀膜)设备主要由其芬兰子公司 Beneq 负责生产交付,截止评估基准日,上述产品所产生的收入采用符合芬兰法律的时段法进行确认。标的企业在本次转让完成后存在调整上述产品的收入确认方法为时点法的可能。提醒意向受让方考虑上述或有事项带来的影响。 5、标的公司系转让方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的参股企业,其商标及字号系转让方授权其使用。本次转让完成后,上述授权终止,受让方需配合标的公司进行更名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标的企业不得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标的公司股东瑞元君合(青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1月17日评估基准日后完成实缴出资4,725.8753万元(其中实收资本金额为4,593.5802万元,资本公积132.2951万元)。提醒意向受让方关注上述期后事项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7、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3bj1000856 |
| 数据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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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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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青岛四方思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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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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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3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4MA3MM4978N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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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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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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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59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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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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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2)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36,144.63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8,686.51 |
净利润(上年度): |
-17,772.01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116,697.96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41,948.72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74,749.25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3-9-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34,343.72 |
利润总额: |
-11,421.4 |
净利润: |
-11,400.17 |
| 资产总额: |
110,321.09 |
负债总额: |
42,196.11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68,124.98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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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3 |
| 其他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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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
| 苏州海松硬核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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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
| 合肥石溪产恒二期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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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
| 青岛海澳芯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1.76 |
| 瑞元君合(青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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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 华舆国华(青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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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7 |
| 井冈山鑫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2.06 |
| 中车(青岛)科技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7.78 |
| 嘉兴君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1.76 |
| 北京华舆国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