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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华蓉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2695001

发布时间:2023-10-26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如皋市华蓉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 项目编号: S110000D013102695001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50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0.0001万元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3-10-26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其他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将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截至信息披露期满,如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1)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及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对如下事项做出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0元。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50%股权对应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 2.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资料。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l.cbex.cn/g32023bj1000753
数据来源: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如皋市华蓉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82MAC348NA36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0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2)
营业收入(上年度): 利润总额(上年度): 净利润(上年度):
资产总额(上年度): 负债总额(上年度):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审计机构:
本年度 2023-9-30财务报表【季报】
营业收入: 0 利润总额: 0 净利润: 0
资产总额: 0 负债总额: 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0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50
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