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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5%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2563001

发布时间:2023-09-06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广州地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5%股权 项目编号: S110000D013102563001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10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5044.23万元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3-9-6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1513.269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截至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 (1)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可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查阅本项目公示文件前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供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文件及保密承诺书(转让方处领取,联系人:范女士18600260097)。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5、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并在递交受让申请时,提供符合第十一条关于股东资格之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中国官网中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近三年完税证明、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的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方已对照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等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参与受让标的,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4)本方承诺在成为本项目受让方后,若由于本方自身原因,不满足《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中第十一条关于股东资格之规定,同意转让方扣除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重新挂牌; (5)本方知悉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转让方对本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 (6)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企业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7)本方同意并认可广州地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置于北交所备查之相关议案的全部内容; (8)本方承诺若成为本项目受让方,同意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配合转让标的办理本次转让涉及的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手续,并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配合标的公司办理涉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或备案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7、意向受让方须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提供本项目公示期内不低于转让底价的银行存款证明(若为不同银行出具,出具日期应为同一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重要信息披露: 1、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等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 2、北交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北交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广州地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 3、广州地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23年8月22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中车株机转让董事推荐权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4、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北交所相关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l.cbex.cn/g32023bj1000549
数据来源: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广州地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5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093662176K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27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2)
营业收入(上年度): 5,303.4 利润总额(上年度): 3,214.05 净利润(上年度): 2,404.83
资产总额(上年度): 43,014.55 负债总额(上年度): 9,260.9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33,753.62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 2023-6-30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3,113.27 利润总额: 1,712.47 净利润: 1,282.63
资产总额: 51,332.13 负债总额: 16,295.87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5,036.26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5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30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10
广州纺织工贸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