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2371001
发布时间:2023-06-13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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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中国航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2371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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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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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1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7000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6-13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5,10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发布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除了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并支付给转让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6号)、《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或不具备作为标的企业股东应具备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要求)。 4、本项目公告期即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北京产权交易所全部备查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已自行对照、了解并接受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6号)、《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如有其他新规定对受让方条件提出要求的,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已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受让本项目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受让方应承诺其具备作为标的企业股东所应具备的法定条件并满足标的企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的要求,承诺将应相关方的要求填报为配合标的企业完成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相关文件。 6、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提交附件《承诺函》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包括不限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6号)规定的财务公司出资人相关条件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6号)第八条规定“财务公司的出资人主要应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也可包括成员单位以外的具有丰富行业管理经验的投资者”,意向受让方若非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应为近五年在航空油料行业开展过信贷、票据等金融服务业务的境内法人金融机构。(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5、依据《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意向受让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作为主要股东入股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家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家,其中对同一类型非银行金融机构控股不得超过1家或参股不得超过2家。(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标的企业变更股东或者调整股权结构应当报经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批准。 2、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3bj1000292 |
| 数据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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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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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中国航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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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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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7831506D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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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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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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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43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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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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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2)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18,123.39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9,537.76 |
净利润(上年度): |
7,427.67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1,116,975.09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964,415.22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152,559.86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3-5-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8,775.48 |
利润总额: |
3,652.92 |
净利润: |
2,957.51 |
| 资产总额: |
667,895.52 |
负债总额: |
512,368.9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55,526.59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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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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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