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1020087688
发布时间:2022-08-04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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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1020087688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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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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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4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88000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8-4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26,400.00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发布期满,若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本项目采取协议方式成交;信息发布期满,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申请》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或以低于本项目转让底价的价格报价的; (4)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文件存在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遗漏、误导情形影响本转让项目和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6)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7)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报名资料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方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承诺自身已符合作为本次股份转让行为的受让方所应当符合的全部条件,包括不限于具有合法存续(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及支付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4)本方已知悉受让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入股商业银行的资格条件;经自行核实并判断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若由于本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通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标的企业所在地相关监管机构关于受让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的审核或未能全部完成股份变更登记的,同意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同意转让方扣除本方交纳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等),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向本方追偿。若由于本方自身原因在本项目交易过程的任一环节出现的任何风险,本方同意放弃对转让方、北交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进行追责和索赔的权利; (5)本方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接受本项目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同意北交所向本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等文件不代表本方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本方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本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并且即使本方成为受让方亦不必然能获得监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并作为标的股份的持股股东; (6)本方同意自转让标的股份交割手续完成之日起,转让方与转让标的相关的股东权利和股东义务转由本方享有和承担; 6、本次转让股份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根据《关于核准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16号]文件,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发行不超过50亿股新股,具体发行方案将以银行公告为准。 2、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查阅资料或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时,为保护标的公司商业秘密,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保密承诺书》(《保密承诺书》领取联系人:许女士15901110109)后方可在北交所查阅本项目相关材料或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3、《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关于核准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等详见北交所备查资料。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2bj1000465 |
| 数据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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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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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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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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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300198879064G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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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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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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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7,071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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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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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1)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951,155.7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56,038.94 |
净利润(上年度): |
144,825.95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44,255,790.24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41,634,662.69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2,621,127.55 |
| 审计机构: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2-6-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489,401.9 |
利润总额: |
146,020.38 |
净利润: |
132,027.18 |
| 资产总额: |
48,101,937.46 |
负债总额: |
45,343,708.5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2,758,228.92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999,999,999 |
3.02 |
| 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999,999,999 |
10 |
| 广西兴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99,999,999 |
2.52 |
| 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99,999,999 |
19.99 |
| 桂林澳群彩印有限公司 |
-999,999,999 |
1.97 |
| 桂林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999,999,999 |
4.29 |
| 桂林市财政局 |
-999,999,999 |
7.31 |
| 广西桂林市桂柳家禽有限责任公司 |
-999,999,999 |
2.47 |
| 其他股东 |
-999,999,999 |
41.66 |
| 桂林市富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99,999,999 |
3.77 |
| 浙江华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99,999,999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