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79.97%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1397001
发布时间:2022-07-30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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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江苏海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79.97%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1397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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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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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中船重工海博威(江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吴建兴;王春波 |
| 转让比例: |
48.11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1800万元 |
| 挂牌期间: |
40 |
挂牌日期: |
2022-7-30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招投标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3540万元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评审打分方式确定受让方(参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招投标实施办法》),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若征集到三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招标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北交所收到退还保证金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投标程序的;(3) 在投标过程中,意向受让方的投标报价低于挂牌底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应提交公告期内不低于挂牌价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若为不同银行出具的证明,则必须是同一天出具)。 5、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3)本方知晓标的企业涉及借款的全部情况,本方同意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三研究所、中船重工海博威(江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回对标的企业全部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以实际发生为准)后,标的企业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4)本方及控股股东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与标的企业不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5)本方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为标的企业发展资金投入、市场渠道建设提供相应支持;(6)本方收购海明公司股权后,若原有股东(包括中船重工海博威(江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个人股东)选择挂牌转让标的企业剩余股权,本方同意:除该剩余股权的挂牌底价高于本次交易评估价外,将参与竞买,如未按前述承诺竞买上述股权,将就此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该股权挂牌底价*30%。(7)本方知悉并接受置于北交所备查的职工安置方案的全部内容,并同意无条件确保并促使标的企业对上述职工安置方案的稳定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实施职工安置方案的内容。 6、本项目信息披露的前20个工作日为信息预披露阶段,预披露阶段不接受受让申请。 7、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5、本项目不接受信托、委托持股方式参与受让。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1800万元。中船重工海博威(江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标的企业48.1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1395.2万元),转让价格为7098.726万元;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标的企业30.3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880万元),转让价格为4477.408万元;吴建兴转让标的企业0.9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28万元),转让价格为142.463万元;王春波转让标的企业0.5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15.9992万元),转让价格为81.403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股权溢价由各转让方按各自持股比例分配。2、截止2022年2月28日,标的企业尚欠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三研究所、中船重工海博威(江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及利息共计24347839.11元(相关文件置交易所备查)。3、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时,为保护标的公司商业秘密,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保密承诺书》(《保密承诺书》于转让方处领取)后,可在北交所查阅本项目相关材料。4、其他披露内容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2bj1000157 |
| 数据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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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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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江苏海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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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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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9.97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091140726874P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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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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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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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23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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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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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0)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2,260.03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20.45 |
净利润(上年度): |
115.25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5,023.39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3,186.5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1,836.81 |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2-2-28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256.28 |
利润总额: |
-35.21 |
净利润: |
0.79 |
| 资产总额: |
5,263.53 |
负债总额: |
3,364.86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898.68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吴建兴 |
-999,999,999 |
0.97 |
| 王春波 |
-999,999,999 |
0.97 |
| 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999,999,999 |
37.93 |
| 中船重工海博威(江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99,999,999 |
6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