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清远水力发电有限公司50%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1511001
发布时间:2022-06-30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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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抚顺清远水力发电有限公司50%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1511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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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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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辽宁电力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5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784.87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6-30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53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3、截止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的。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2)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1bj1000520 |
| 数据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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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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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抚顺清远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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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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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400725676278Q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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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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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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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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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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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1)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464.48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84.54 |
净利润(上年度): |
83.39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1,269.2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160.6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1,108.58 |
| 审计机构: |
北京晟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2-3-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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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44.18 |
净利润: |
-44.18 |
| 资产总额: |
1,187.19 |
负债总额: |
160.4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026.75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抚顺新亚电力有限公司 |
-999,999,999 |
40 |
| 辽宁电力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999,999,999 |
50 |
| 辽宁省大伙房水库管理局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
-999,999,999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