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续宝矿业投资有限公司85%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1464001
发布时间:2022-05-07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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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贺州续宝矿业投资有限公司85%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1464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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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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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正元国际矿业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85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89351.014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5-7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招投标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6,80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截止挂牌期满,如:(1)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征集到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评审方式确定受让方(参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招投标实施办法》),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退还保证金申请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3)征集到三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退还保证金申请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相应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评审或招投标程序的;(3)投标报价低于转让底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产权交易合同》、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已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且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知悉标的企业所涉及矿产资源量采用2017年补充勘查报告数据,标的企业于2019年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对矿区资源储量进行了核实,截至2019年9月30日,采矿权取得前后,资源储量核实与2017年补充勘查报告数据一致;已自行充分了解了标的企业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矿产资源状况、盈利能力、人员状况、或有风险等情况。本方提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视同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所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掌握标的企业的各种情况,完全认可标的企业可能存在的各项瑕疵和风险,经本方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本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所有相关风险。 (2)本方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审批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根据标的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要求,本方或其关联方若能满足中国建设银行贺州分行授信评级资格审查,将按照受让标的企业股权比例提供中国建设银行贺州分行认可的银行贷款授信担保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替换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对标的企业6.85亿元银行贷款授信的相应担保。本方或其关联方若不能满足中国建设银行贺州分行授信资格审查,本方同意按所受让标的企业股权比例代标的企业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同时承担相应责任。(截至2021年9月30日贷款额为9280.2018万元,最终数额以归还时金融机构核定的应付数额为准,计算标准参考项目贷款合同)。本方同意在未替换上述担保或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之前,标的企业不再向中国建设银行贺州分行新增贷款。 (5)本方同意,本方或其关联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标的企业提供借款,借款额约为7000万元。本方同意标的企业在收到上述借款后,归还下述借款:1、全额归还广西续宝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向标的企业借款本金及利息(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息合计为6818.77万元,具体数额以签约当日计算数额为准,借款合同北交所备查);2、转让方向标的企业借款的部分利息(剩余利息调整为本金,具体数额以签约当日计算数额为准,借款合同北交所备查)。最终转让方和本方对标的企业的借款本金比例为15%比85%。 (6)本方同意标的企业除上述外其他原债权和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7)本方同意在标的企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后,按照《贺州续宝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安置公司职工。 (8)本方同意标的企业原签署的其他合同继续履行,包括但不限于与债权债务、劳务用工等有关合同。 (9)本方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0)本方同意转让方有权向标的企业委派董事1名,监事1名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2bj1000114 |
| 数据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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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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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贺州续宝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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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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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5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1000865488855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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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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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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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7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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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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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0)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0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0 |
净利润(上年度): |
0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27,018.72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16,985.07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10,033.64 |
| 审计机构: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2-3-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178.22 |
利润总额: |
-144.39 |
净利润: |
-144.39 |
| 资产总额: |
31,612.76 |
负债总额: |
21,494.8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0,117.92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正元国际矿业有限公司 |
-999,999,999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