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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5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2727%)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1158001

发布时间:2022-01-14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5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2727%) 项目编号: S110000D013101158001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2.273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513.49万元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2-1-14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02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经确认受让资格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以不了解转让标的资产现状、瑕疵及风险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3)本方已自行了解《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股东资格条件及标的企业所在地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以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本方同意若本次股权转让涉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备案或审核批准的,北交所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即使本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亦不必然能获得标的企业内部决策(具体内容决策依据标的企业章程而定)及监管部门的备案或审核批准并成为标的企业的持股股东。 (5)本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已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已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l.cbex.cn/g32021bj1000956
数据来源: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273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00686673778G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112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0)
营业收入(上年度): 9,055.9 利润总额(上年度): 3,245.26 净利润(上年度): 2,468.48
资产总额(上年度): 245,252.92 负债总额(上年度): 212,231.8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33,021.07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万邦分所
本年度 2021-10-31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9,619.71 利润总额: 4,570.35 净利润: 3,853.07
资产总额: 292,593.03 负债总额: 256,900.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5,692.83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温州市宇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999,999,999 2.27
斯多纳集团有限公司 -999,999,999 5.15
浙江永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99,999,999 5.05
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99,999,999 35.35
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 -999,999,999 3.03
伯特利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999,999,999 9.9
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999,999,999 2.27
科福龙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999,999,999 3.94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99,999,999 10
永嘉县鸿鑫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999,999,999 9.9
其他 -999,999,999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