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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穗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6.989%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0352001

发布时间:2021-12-08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金穗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6.989%股权 项目编号: S110000D013100352001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比例: 56.989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17952.45万元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1-12-8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招投标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5,385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招投标(评审)方式确定受让方(招投标评分办法详见附件1),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评审保证金,待受让方确定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招投标(评审)程序的;(3)在招投标(评审)程序中所报价格低于转让底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的;(6)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4、意向受让方须就以下内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已知悉并全面接受转让方所披露的全部内容。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2)本方交易资金来源合法,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本方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示承诺已完成本次受让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4)本方参与本次股权转让的主体不存在代持或委托(含隐名委托)持股情形。(5)本方若出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方式”所述扣除保证金情形的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6)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后三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7)本方已知悉并同意标的企业拟开展的员工持股计划。(8)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9)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10)本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及员工持股后,转让方将继续并表,并保持对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为进一步保证转让方实现并表及对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本方同意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将所持有标的企业不低于4%股权所涉及的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应股东权利(不含收益权)委托给转让方(如为联合受让的,联合体成员需提前明确各委托主体及委托比例),且该委托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以保证转让方最终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应股东权利不低于51%。(11)本方同意为逐步实现所有股东对标的企业同股同债,根据标的企业经营发展需要与转让方要求,按照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向标的企业提供股东借款。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应提供挂牌期间不低于本次转让底价的银行存款证明,如由多家银行出具的多个账户银行存款证明,出具时间须为挂牌期间同一日(如为联合体受让,则联合体成员提供的同一时点的存款证明总和满足上述条件即可)。 6、如意向受让方为联合体受让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家,单一联合体成员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比例不得大于33%。 7、本项目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需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非企业法人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以及签署的《投资者保密承诺函》(转让方处领取),方可前往北交所调阅项目备查材料。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对标的的交接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报告和文件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意向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8.本项目不接受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企业拟开展员工持股事项,该方案已通过审批。员工持股完成后,本次转让的56.989%的股权被稀释至53%;且转让方拟持有标的企业40%股权,员工持股平台拟持有标的企业7%股权(注:因员工持股方案中预留股份不低于增资后总股本的2%,18个月内出资实缴,实际执行结果可能对各股东持股比例变动产生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及员工持股后标的企业董事会有7个席位,其中转让方委派4位董事,转让方将继续并表,并保持对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同时,为保证转让方拥有不低于51%股权的表决权,员工持股平台将与转让方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2、截止2020年12月底,标的企业尚欠转让方及关联方借款约43090万元(具体金额以股权转让完成后各方与标的企业确认为准),股转完成后将通过标的企业优先偿还该笔借款、债转股、新股东提供借款以及增资扩股等方式逐步实现新老股东同股同债,时间期限为自工商变更之日起1年内。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材料。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l.cbex.cn/g32021bj1000067
数据来源: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金穗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6.989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1020303585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40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19)
营业收入(上年度): 187,003.82 利润总额(上年度): 7,036.3 净利润(上年度): 5,272.72
资产总额(上年度): 57,410.18 负债总额(上年度): 48,417.3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8,992.86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 2021-1-31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7,865.93 利润总额: 704.23 净利润: 703.59
资产总额: 79,500.92 负债总额: 65,841.5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3,659.37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99,999,999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