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达瑞诚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0648001
发布时间:2021-07-15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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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北京汇达瑞诚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0648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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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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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华电房地产公司 |
| 转让比例: |
10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0.0001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1-7-15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缴纳受让诚意金人民币5万元至其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未按时缴纳受让诚意金的,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有权不确认其资格。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020 0004 6092 0101 3743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 2、转让方无权、亦不会在国有产权交易的法律规定或者交易所规则之外向任何意向受让方提供超出平等竞买的条件,意向受让方缴纳的受让诚意金并不意味在转让标的产权交易过程中可能、应当或实际获得任何优于其他意向受让方的权利。 3、信息披露公告期满,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2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合同内容见附件),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的同时视为认可并同意该《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相应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5)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和受让诚意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按约支付产权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受让方缴纳的受让诚意金在完成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提交相关凭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7、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的同时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内容见附件)。 承诺书主要内容:鉴于北京汇达瑞诚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已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我方有意竞买并做出如下承诺:(1)我方认可并同意转让方披露的全部信息,该等信息作为转让条件的一部分。(2)我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已经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已完全了解和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将承继汇达瑞诚全部责任义务、债权债务,不会以任何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我方缴纳的受让诚意金及保证金将全部扣除,无需退还。(3)标的股权转让后,由我方负责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的工商、税务等恢复、更新、变更、补缴税款、接受行政处罚(如有)等全部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4)若我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自愿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受让诚意金将被全额扣除无需返还,受让诚意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我方责任:①未按交易所规定进行有效报名的。②经受让资格确认后未按交易规则有效推进并完成全部交易程序的:a.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约定时间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b.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网络竞价中,未进行有效报价的;或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未按照约定时间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确定受让方后,未按照约定时间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④自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0日内未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或转让方对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原因不予认可的。⑤违反诚意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5)华电房地产认缴出资期限尚未届满,未对汇达瑞诚进行出资,由我方继续履行对汇达瑞诚出资责任并承继汇达瑞诚全部责任义务、债权债务等,我方不会基于汇达瑞诚及其下属企业向转让方及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主张任何权利。(6)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北京汇达瑞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达瑞诚)属于中国华电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房地产)名下挂靠企业,华电房地产未对汇达瑞诚进行出资(认缴出资期限尚未届满)亦未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汇达瑞诚项下企业都属于挂靠企业,未纳入本次产权转让的审计和评估范围,本次随汇达瑞诚一并转让。 2、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华电房地产不了解汇达瑞诚及其项下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人员、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纠纷、处罚等)等全部情况,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3、汇达瑞诚处于停业状态,税务登记已注销。 4、汇达瑞诚银行账户已注销,无法提供财务、资金等证明材料。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1bj1000291 |
| 数据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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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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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汇达瑞诚实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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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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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01RAHE5R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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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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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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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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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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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0)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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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上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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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上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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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总额(上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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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上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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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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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机构: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1-4-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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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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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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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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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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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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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中国华电房地产公司 |
-999,999,999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