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萤发展有限公司25%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0405002
发布时间:2021-04-28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33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中萤发展有限公司25%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0405002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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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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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新技术发展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比例: |
25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8068.98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1-4-28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2420万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无息返还。 2、(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一次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本方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的,首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含保证金),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若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②本方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或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根据《江西省国土资资源厅关于南昌至赣州客运专线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批复》(赣国土资核(2014)271号)),南昌至赣州客运专线建设项目压覆兴国县中萤矿业有限公司隆坪萤石矿资源储量(122b+333)矿石量376.37千吨、CAF2 273.85千吨。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于2015年10月出具的《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批复》,赣深铁路建设用地压覆龙南县关西猴菇石萤石矿资源储量(122b+333)矿石量74.742千吨,CaF2量33.373千吨。由于目前上述压覆矿产补偿方案尚未确定,截至评估基准日,暂未签署压覆矿体的补偿协议,本次评估未将被压覆矿体的价值计入本次评估结果。针对上述事项标的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出具了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详见北交所备查)。 2、标的企业控股子公司华星氟化学有限公司和赣州华星氟盐化工有限公司两个化工厂均不在政府规划化工区范围内,需要根据政府要求另行选址整体搬迁并建设。 3、其他详见北交所相关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1bj1000139-2 |
| 数据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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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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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中萤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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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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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5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32727774373M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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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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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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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13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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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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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19)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13,830.47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5,950.12 |
净利润(上年度): |
4,305.09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28,505.94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12,183.55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16,322.39 |
| 审计机构: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1-2-28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1,863.54 |
利润总额: |
1,236.62 |
净利润: |
923.1 |
| 资产总额: |
32,092.52 |
负债总额: |
9,617.32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22,475.2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中国新技术发展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999,999,999 |
25 |
| 中萤集团有限公司 |
-999,999,999 |
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