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舟欣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1020054720
发布时间:2021-04-15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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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上海舟欣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1020054720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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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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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上海隽舟房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6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6300万元 |
| 挂牌期间: |
40 |
挂牌日期: |
2021-4-15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800万元支付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其递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及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2)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4)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根据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内容:(1)本次评估对象为上海舟欣置业有限公司舟欣一部(上海隽舟房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舟欣置业有限公司60%的独立核算单位)评估基准日全部所有者权益。(2)被评估单位实际为上海隽舟房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与上海星桥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合作协议经营的公司,双方约定按照协议,独立核算收入与成本。截止评估基准日,双方内部对账尚未结束,本次评估无法考虑该未决事项对被评估单位股权价值的影响。(3)被评估单位存货中,公建1-新中路725号、公建1-新中路701号及绿舟星城166号402室为动迁安置房,由于动迁户长期未迁回,处理相关事宜的新河镇人民政府及动迁公司也无明确处理意见。(4)被评估单位存货中,对宾馆未开发土地,根据该土地实际规划用途和相关批复,考虑未来产证办理时对土地定性的相关法规依据,本次评估确认该土地用途为宾馆用地。根据《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沪府发(2016)102号)的规定,该宾馆用地建设的限高由原来的24米变为18米,因此宾馆原建设规划无法实施,因此目前尚未重新规划及开发建造,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该土地使用权有被无偿收回的风险。(5)被评估单位开发的“绿舟星城一期项目”中门卫、垃圾房、配电房未办理及取得相关证件(如: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项目尚未通过验收。如绿舟星城一期项目后续无法验收,则前述宾馆项目作为被评估单位“绿舟新城”项目中的一部分,后续将存在无法办理产证等情况。同时,该宾馆项目如未完成开发,则绿洲星城项目无法整体验收。(6)公建2为上海市崇明区新开河路718、720、722、726、728、730、732号商铺,按照被评估单位与上海舟欣置业有限公司舟欣二部(上海星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舟欣置业有限公司40%的独立核算单位)的相关约定,公建2的45.55%权益属于被评估单位,本次评估未取得该约定的书面依据,且该比例与双方签署的《关于合作开发“新河中低价商品房”的总协议》中的约定不相符。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与舟欣二部尚未对公建2各商铺按照权证上的具体门牌号进行分配。(7)被评估单位应交税费中合计金额278,177.11元的5项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系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实施后涉及重复缴纳的部分,截至评估基准日,税务局尚未明确是否需要支付该增值税及附加。(8)被评估单位其他应付款中合计金额-486,197.73元的5笔工程款,系被评估单位根据经验预提的工程款。 2、2019年度数据出自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3、标的企业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2020年5月31日财务报表,均为上海舟欣置业有限公司舟欣一部(即:上海隽舟房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舟欣置业有限公司60%的独立核算单位)的相关财务数据。 4、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员工安置。 5、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19bj1000685 |
| 数据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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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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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舟欣置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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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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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230785873062G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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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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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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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4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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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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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19)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530.34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90.95 |
净利润(上年度): |
68.06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3,703.42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382.6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3,320.82 |
| 审计机构: |
无 |
| 本年度 2020-5-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16.42 |
利润总额: |
-25.35 |
净利润: |
-25.35 |
| 资产总额: |
3,438.86 |
负债总额: |
143.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3,295.46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上海隽舟房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999,999,999 |
60 |
| 上海星桥投资有限公司 |
-999,999,999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