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集团吉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52%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0052001
发布时间:2020-11-18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中钢集团吉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52%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0052001 |
| 标的名称: |
|
标的编号: |
|
| 转让方名称: |
中钢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52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0.0001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0-11-18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招投标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行为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职工安置方案等文件资料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需支付2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招投标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超过交易价款部分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招投标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递交受让申请时作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3.意向受让方应于被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详见附件2),并在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经转让方单方面申请,无条件同意由北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同意并须向转让方承诺:(1)成为受让方后,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7个工作日内,向标的企业提供资金2,500万元,用于偿还标的企业对中钢股份2,500万元欠款,并同意标的企业在股权变更之日起五年内妥善解决剩余对中钢集团及所属企业40,567.25万元债务问题(截至2020年11月13日):第1-4年每年偿还2,000万元,第5年解决全部剩余32,567.25万元欠款。(2)同意自挂牌起始日至《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日,若标的企业新增加对转让方或中钢集团借款的,须在《产权交易合同》中补充列示并计入标的企业对中钢集团及所属企业债务总额中,统一在上述第5年解决。(3)同意并保证标的企业就上述欠款以自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有效资产抵押给中钢集团。 6.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 7.意向受让方须同意过渡期内标的企业经营损益由受让方按本次受让股权比例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承认标的企业签署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具有实质性内容的框架协议、备忘录、意向书、承诺书等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承诺受让完成后继续履行所约定的标的企业的权利、义务,相关损益等法律责任继续由标的企业方承担。 9.意向受让方承诺本着“提供充分就业岗位、员工自愿上岗”和“全面恢复生产”的原则,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创新商业模式,为标的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10.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按公告要求做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和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承诺函》),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上述承诺函中涉及的全部承诺事项已经过意向受让方权力机构一致表决同意。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 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违法违约及失信不良记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 2.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申报范围内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5宗土地使用权和9项办公软件;申报范围内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为22项专利技术,包括21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和1项发明专利,均已取得专利权证;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3.截至2020年11月13日,标的企业对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钢集团)及所属企业债务43,067.25万元:(1)欠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26,388.71万元;(2)欠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钢股份)12,327.00万元;(3)欠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684.23万元;(4)欠中钢集团所属其他企业合计2,667.31万元; 4.标的企业有关产权瑕疵、诉讼案件、资产被查封冻结情况、对中钢集团及所属企业债权债务情况详细情况等(详见附件1:《关于中钢吉电股权转让需披露事项的说明》); 5.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及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置于北交所备查。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0bj1000423 |
| 数据来源: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中钢集团吉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
| 注册资本(万元): |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2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201724885406E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经营范围: |
|
| 经营规模: |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652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19)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37,183.61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2,399.81 |
净利润(上年度): |
-11,742.08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72,049.72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88,027.9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15,978.22 |
| 审计机构: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0-10-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4,065.35 |
利润总额: |
-6,248.74 |
净利润: |
-6,289.38 |
| 资产总额: |
70,965.34 |
负债总额: |
93,764.07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22,798.73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吉林省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999,999,999 |
15 |
| 中钢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999,999,999 |
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