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四川简蒲高速公路有限公司51%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1020044240
发布时间:2020-10-31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72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中铁建四川简蒲高速公路有限公司51%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1020044240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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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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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51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92309.62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0-10-31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1)为更加有利于标的企业未来发展,也为便于意向受让方进一步了解标的企业相关信息,转让方在本项目公开披露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资料库供各意向受让方查阅(资料库中的资料不属于本《产权转让公告》附件材料)。资料库中的信息类资料均由标的企业提供给转让方或者根据标的企业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等编制,转让方不对该等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资料库中部分协议类资料要求意向受让方在成为受让方后与协议相应主体就具体事宜协商一致后签署。 (2)项目信息发布期间,意向受让方必须查阅资料库文件。查阅时应当遵守《资料库查阅须知》、签署并向转让方提交本项目《保密承诺函》,由转让方向其开放资料库提供查阅服务,资料库中的资料仅供查阅,意向受让方可自行摘抄,但不得复印、扫描、拍照、录像或以其他方式复制。(3)查阅结束,意向受让方如有受让意向,应当就资料库资料查阅事项签署《承诺函》(文本内容在资料库备查),并在提交受让申请文件时,将《承诺函》一并提交至北交所。 2、意向受让方须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支付人民币5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截止日17:00到账时间为准)。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按规定无息返还;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⑤意向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5、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①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②认可并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现有职工的劳动合同; ③标的企业债权债务仍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担; ④同意保留标的企业原经营管理团队。 7、本项目公告期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之全部内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据注册地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为简阳至蒲江段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需求,于2015年5月与五家银行组成的银团签署《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简阳至蒲江段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合同》),贷款总额度为人民币116.1亿元。其中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58.1亿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贷款人民币29亿元,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贷款人民币14亿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贷款人民币12亿元,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贷款人民币3亿元。标的企业同时与银团签订《银团贷款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以其合法享有的应收账款(即本项目建成后享有的公路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权益)为银团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合同复印件留北交所备查)《银团贷款合同》中约定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应征得银团同意。针对本次股权转让,银团已原则同意。 2、其它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19bj1000609 |
| 数据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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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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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中铁建四川简蒲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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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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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400083368707T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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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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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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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23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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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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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18)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743.48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55,061.99 |
净利润(上年度): |
-54,934.1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1,444,535.07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1,122,192.5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322,342.57 |
| 审计机构: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19-10-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1,861 |
利润总额: |
-48,195 |
净利润: |
-48,041 |
| 资产总额: |
1,464,537 |
负债总额: |
1,190,236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274,301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99,999,999 |
80 |
|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
-999,999,999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