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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1,291.3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97%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1020043808

发布时间:2020-10-24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85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1,291.3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97%股权) 项目编号: S110000D011020043808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0.97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5009万元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0-10-24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1502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3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本项目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5、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其他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6、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公告期内某一时点不低于5009万元的存款证明原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1、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存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2、2007年11月6日东方电厂配套煤码头项目,中交四航局作业船在施工时将中海油东方1-1海底天然气管挖破,原告作为东方1-1气田生产险项目的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原告向被保险人中海油湛江分公司支付了保险赔偿款,因此获得了代位求偿权。2016年3月31日,海口海事法院进行一审重审,诉讼标的企业13,142,091.00美元及利息16,290,416.74元,本案经海口海事法院2016年3月31日进行重审一审并于2018年5月11日送达(2015)琼海法重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对损失总额认定为90,019,371.29元,利息20,324,480.72元,案件受理费687,141.00元,结合各方情况对相关责任认定判决如下:认定华能海南在煤码头工程设计、论证、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选定上均尽到了应尽职责,但作为业主仍存在一定的管理疏漏,对本次事故责任承担5%的侵权责任。判决华能海南赔偿原告太平洋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损失4,500,968.56元,利息1,016,224.04元,负担案件受理费29,675.95元,共计5,546,868.55元。一审重审判决后,所有被告均提起上诉,现海南省高院已受理,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3、其他需披露的内容详见北交所相关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l.cbex.cn/g32019bj1000757
数据来源: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97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284085201P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1,900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18)
营业收入(上年度): 483,572.91 利润总额(上年度): 39,944.34 净利润(上年度): 28,998.17
资产总额(上年度): 878,988.91 负债总额(上年度): 549,474.9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329,513.93
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 2019-10-31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海口鑫新源实业有限公司 -999,999,999 0.21
海南海华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999,999,999 0.16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999,999,999 0.1
其他股东 -999,999,999 6
关闭海南发展银行清算组 -999,999,999 0.14
杭州育古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999,999,999 0.17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999,999,999 91.8
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999,999,999 0.97
上海英兆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999,999,999 0.14
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99,999,999 0.08
徐州市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99,999,999 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