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天岳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5%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1020040518
发布时间:2020-09-09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35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武汉新天岳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5%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1020040518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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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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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5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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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2818.65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0-9-9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281.87万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3、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2)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最终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笔交易价款(即成交金额的30%,含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以书面形式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1)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及瑕疵为由放弃受让,或涉及本项目“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中第4条的任一情形时,均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自愿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且同意转让方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2)如果受让方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
| 重要信息披露: |
1、被评估单位申报存货——开发成本中汉阳四新之光A包项土地使用权占用土地编号为P(2016)武汉市市不动产权第000102号不动产登记证书,座落地址为汉阳区四新大道以南,连通港以西,用途为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土地类型为出让,土地面积为78,123.73平方米,证载权利人为武汉新天岳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抵押给关联公司武汉新天澜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由武汉新天澜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汉口银行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贷款利率为5.46%,为抵押借款。抵押情况为武汉新天岳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进行担保,抵押金额为55,000.00万元,抵押期限2018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7日。 2、根据2016年12月8日《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汉阳分局会议纪要》(第七期)中决定,会议决定: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以南、连通港以西五个地块分A、B两个包,其中A包包括03J4商务和03J10商业和住宅两个地块,净用地面积78140平方米,拟建建筑总面积为229400平方米;B包包括03J5商务地块,03J11住宅地块和03J16住宅三个地块,净用地面积130696平方米,拟建建筑总面积为488100平方米,按规程设置一所幼儿园。2015年3月19日武汉新天岳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武汉新天澜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拍卖厅以挂牌方式竞得位于汉阳区四新大道以南,连通港以西,编号为P(2015)025号和P(2015)026号的A包和B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两家公司对五个地块统一编制规划设计方案。会议意见:同意规划方案,幼儿园的配套在取得两家公司及教育局同意意见下,同意由B包调整至A包;公共租赁住房的配套在取得房管部门同意后,A、B两个包的公共租赁住房集中配套在B包。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19bj1000518 |
| 数据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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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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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武汉新天岳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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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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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5333603336T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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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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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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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21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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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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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18)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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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上年度): |
-36.2 |
净利润(上年度): |
-36.2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64,969.32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61,298.82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3,670.5 |
| 审计机构: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19-6-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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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15.01 |
净利润: |
-15.01 |
| 资产总额: |
85,093.97 |
负债总额: |
81,438.4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3,655.49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999,999,999 |
5 |
| 武汉宏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999,999,999 |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