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双智”城市4.0阶段建设项目(顺义区)-路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30QTS1A260006)
发布时间:2026-11-05 14:25:22
一、招标条件
北京市“双智”城市4.0阶段建设项目(顺义区)-路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230QTS1A260006 )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北京市车路云一体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京发改(审)〔2026〕383号
)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70%,企业自筹30%
,招标人为
北京数字基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北咨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顺义区
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顺义区196平方公里(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合同估算价6828.11(万元)
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641日历天
4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北京市“双智”城市4.0阶段建设项目(顺义区)-路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196平方公里,合计278个路口的综合杆工程、管道工程、电力工程、箱体工程、网络工程和外电工程等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
5其他: /
招标暂估金额:
6828110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顺义
顺义区全区域
其它说明: 无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 2026-11-06 09:00:00 - 2026-11-11 09:00:00
文件获取方法: 在线获取方式
文件获取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文件是否收费: 否
其他说明:
/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11-16 09:00:00
文件递交方法: 在线递交方式
文件递交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其它说明: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成功上传回执。本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6日9时00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 有限数量制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其他公告内容 :
申请人信誉要求
1)失信被执行人: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信誉要求: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3)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有效时间内,下载文件家数不足 7 (含)家,或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有效时间内,递交文件家数不足 7 (含)家,本次招标转为资格后审方式。
潜在申请人必须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才能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资格预审转为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
八、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北京数字基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1幢18层1803室
联系人:
唐国徽
联系电话:
010-67885028
电子邮件:
无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人账号:
无
招标人开户行:
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北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陈家林9号院华腾世纪总部公园i座1107室
联系人:
张雪、程媛媛
联系电话:
18612694609、15701263073
电子邮件:
becc_zczb@163.com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无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
无
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交易中心仅提供招投标信息及开、评标场所等见证服务,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
招标过程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及解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