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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哈铁路额济纳至哈密段扩能改造工程甘新省界至哈密段施工总价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A001044647002

发布时间:2026-08-07      信息来源:北京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公告内容

  临哈铁路额济纳至哈密段扩能改造工程甘新省界至哈密段施工总价承包    总价承包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991TDSG20260020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形式)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  临哈铁路额济纳至哈密段扩能改造工程甘新省界至哈密段  已由   国铁集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临哈铁路额济纳至哈密段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铁发改函〔2025〕22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临哈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资本金比例为45%,银行贷款比例为55%。  ,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   。 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  
      建设规模:  临哈铁路甘新省界至梧桐水(含)段增建第二线4.05km,改建梧桐水站,淖梧铁路引起的临哈正线改建工程,电气化工程,既有线病害整治;梧桐水至哈密东电化205.6km(不含1.85km既有线拆除工程),并万吨改造,其中:改建既有站6座,新建车站5座,其中万吨站7座;哈密地区相关工程。含哈密东站及机务折返段改建、哈密货车检修车间改扩建工程。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1)甘新省界至梧桐水(含)段增建第二线4.05公里,并电气化、万吨改造;改建梧桐水全站、淖梧铁路引起的临哈正线改建工程、电气化工程、既有线病害整治。 (2)梧桐水(不含)至哈密段电气化、万吨改造,线路长度205.6公里。改建既有站6座(含哈密东),新建车站5座。 (3)哈密地区相关工程。含哈密东站及机务折返段改建、哈密货车检修车间改扩建工程。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4  个标段,标段号:  S1,S2,SQD,SRD,  
      计划工期:  91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9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9年03月25日   
      2.2.1   S1,工程数量为:详见附件。,里程/范围:①甘新省界至梧桐水(含)段(K1116+850—K1120+900)增建第二线4.05公里,并电气化、万吨改造;改建梧桐水全站、淖梧铁路引起的临哈正线改建工程、电气化工程、既有线病害整治。②梧桐水(不含)至东天山(K1120+900—K1224+000)电气化、万吨改造,线路长度103.1公里。改建既有站3座,新建车站2座。。
      2.2.2   S2,工程数量为:详见附件。,里程/范围:①东天山至哈密东站(含)(K1224+000—K1326+500)电气化、万吨改造,线路长度102.5公里。改建既有站3座,新建车站3座,既有线病害整治。②哈密地区相关工程,含哈密东站及机务折返段改建、哈密货车检修车间改扩建工程。。
      2.2.3   SQD,工程数量为:详见附件。,里程/范围:①甘新省界至梧桐水(含)段(K1116+850—K1120+900)增建第二线4.05公里,并电气化、万吨改造;改建梧桐水全站、淖梧铁路引起的临哈正线改建工程、电气化工程。②梧桐水(不含)至哈密段(K1120+900—K1326+500)电气化、万吨改造,线路长度205.6公里。改建既有站6座(含哈密东),新建车站5座。③哈密地区相关工程。含哈密东站及机务折返段改建、哈密货车检修车间改扩建工程。。
      2.2.4   SRD,工程数量为:详见附件。,里程/范围:①甘新省界至梧桐水(含)段(K1116+850—K1120+900)增建第二线4.05公里,并电气化、万吨改造;改建梧桐水全站、淖梧铁路引起的临哈正线改建工程、电气化工程。②梧桐水(不含)至哈密段(K1120+900—K1326+500)电气化、万吨改造,线路长度205.6公里。改建既有站6座(含哈密东),新建车站5座。③哈密地区相关工程。含哈密东站及机务折返段改建、哈密货车检修车间改扩建工程。。
      2.3 其他说明: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标段编号: S1
      (1)资质要求:具备铁路、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具有2021年8月~2026年8月(近5年内)完成的铁路工程项目或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矿山、市政公用工程(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3)项目经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含牵头方)成员上限为:2家,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铁路、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联合体还需要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成员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包括联合体组建原则、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内容、投标报价比例及责任等)。②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③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拟承担专业工程的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④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其拟承担专业工程的业绩和资质要求。  

      (5)其他资格条件: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8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8年及以上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矿山、市政公用工程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住建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自2023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17日(递交申请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②申请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5000万元,在2023年~2025年(近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50000万元。
      3.1.2标段编号: S2
      (1)资质要求:具备铁路、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具有2021年8月~2026年8月(近5年内)完成的铁路工程项目或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矿山、市政公用工程(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3)项目经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含牵头方)成员上限为:2家,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铁路、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联合体还需要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成员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包括联合体组建原则、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内容、投标报价比例及责任等)。②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③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拟承担专业工程的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④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其拟承担专业工程的业绩和资质要求。  

      (5)其他资格条件: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8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8年及以上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矿山、市政公用工程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住建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自2023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17日(递交申请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②申请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5000万元,在2023年~2025年(近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50000万元。
      3.1.3标段编号: SQD
      (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业绩要求:  具有2021年8月~2026年8月(近5年内)完成的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具有铁路“四电”施工业绩或相应的强电施工业绩,同时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3)项目经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含牵头方)成员上限为:2家,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还需要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成员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包括联合体组建原则、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内容、投标报价比例及责任等)。②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③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拟承担专业工程的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④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其拟承担专业工程的业绩和资质要求。  

      (5)其他资格条件: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铁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8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8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住建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自2023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17日(递交申请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②申请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5000万元,在2023年~2025年(近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50000万元。
      3.1.4标段编号: SRD
      (1)资质要求: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业绩要求:  具有2021年8月~2026年8月(近5年内)完成的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具有铁路“四电”施工业绩或相应的弱电施工业绩,同时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3)项目经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其他资格条件: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铁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8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8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住建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自2023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17日(递交申请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②申请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5000万元,在2023年~2025年(近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50000万元。
      3.2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4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申请人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4)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6)最近一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7)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在招标人管辖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并作出通报处理的;
      (8)其他情形:  公告中“最近一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修改为“最近一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D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26年08月07日 18时00分     2026年08月12日 18时00分  ,登录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    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先由各成员体组建联合体,交易中心平台受理通过后,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08月17日 09时30分  ,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说明:    /  
      6.2 逾期提交的或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东路5号
    邮编:830000
    联系人:唐福平
    电话:0902-7120246、13609974498
    传真:/
    电子邮件:1719990734@qq.com
    网址:/
    收款账户名: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新疆哈密建设银行铁路支行
    账号:65050167865500000526

9. 监督方式

行政监管部门:
      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行政监管部门监督电话:
      0931-4975119
行政监管部门联系邮箱:
      lanzhoudiquju@nra.gov.cn

  日期: 2026-08-07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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