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新城鸿川路(益祥南街-大小路)道路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延庆新城鸿川路(益祥南街-大小路)道路工程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2026〕47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延庆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 延庆新城东南部地区
2.2 本工程建设规模 该项目西起益祥南街,东至大小路,长约2759.378米,规划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35米。设计速度为50公里/小时。本项目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以及其他附属工程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工程估算投资额 11125 (万元)
□ 工程概算投资额 (万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 (万元)
2.3 本工程计划工期 364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延庆新城鸿川路(益祥南街-大小路)道路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包括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法定及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
2.5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在工程施工期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3 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电子保函、担保、电汇、汇票、支票等形式;
2.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京政发〔2023〕22号)、《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63号)等文件要求落实节能环保及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等相关政策;
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京建法〔2018〕7号)、《关于调整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种类及应用工程部位的通知》(京建发〔2019〕148号)要求,在工程建设中选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
4. 投标人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采取否决性 (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8.未被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标注资质异常且未完成整改的;
9.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6 年 07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7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下载招标文件。
5.2 凡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者 2026 年 07 月 04 日至 2026 年 07 月 09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详细地址)领取招标技术资料。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27 日 09 时 00 。投标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上传投标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 ggzyfw.beijing.gov.cn 上发布,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本工程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北京市延庆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 地 址: 东外大街89号金宸大厦 |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1至5层全部 |
| 联 系 人: 杨晨 |
联 系 人: 李章兴、刘川 |
| 电 话: 69102359 |
电 话: 87139711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lizhangxing@cntcidc.com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杨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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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0106910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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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69103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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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杨晨6910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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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 年 07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