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工程(光华路至北京朝阳段)涉铁安全评估项目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SF1A260065)
发布时间:2026-06-08 16:29:25
一、招标条件
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工程(光华路至北京朝阳段)涉铁安全评估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FSF1A260065 )
,已由
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人民政府
批准 (
《国铁集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铁发改函[2025]137号
)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工程(光华路至北京朝阳段)涉铁安全评估,包括对光华站~四惠站区间下穿神华热电厂专用线;四惠站~石佛营东站区间盾构段下穿神华热电厂专用线、星双线铁路、东星线铁路(包括框架桥涵及路基),四惠站~石佛营东站区间明挖段侧穿星双线;石佛营东站主体基坑邻近及附属B出入口顶管下穿星双线铁路;石佛营东站~北京朝阳站区间下穿星双线(含铁路框架涵与路基);朝阳南隧道(上行疏解线)下穿星双线(含铁路框架涵与路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专项设计方案提出必要的咨询意见,并配合完成铁路主管部门的审核审批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暂估金额:
445690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市市辖区
其它说明: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合同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1.1、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道行业设计资质甲(II)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1.3 、具有穿越铁路相关安全评估项目业绩;
1.4 、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06-09 17:00:00 - 2026-06-16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在线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招标文件是否收费: 否
其它说明:
(1)本项目无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资格符合本章第3款规定的,通过网络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2)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6-30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在线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其它说明: (1)凡下载招标文件者,方可通过网络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回执。(2)开标地址(现场开标):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68号(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3)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公告内容
其他公告内容 :
1.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2.本次招标给予投标人的方案补偿费金额为: 不予补偿。
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至少有一个联合体成员下载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向西650米路北轨道交通大厦A座
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010-82250529
电子邮件:
无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人账号:
无
招标人开户行:
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711室
联系人:
李向阳、刘晓玲、王华阁
联系电话:
19800335763
电子邮件:
bjjyzbb2025@126.com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无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
无
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交易中心仅提供招投标信息及开、评标场所等见证服务,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
招标过程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及解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