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通铁路怀柔北至隆化段换梁工程Ⅰ类变更设计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0T0JL202600100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 京通铁路昌平至隆化段电气化改造工程 已由
中国铁路总公司、河北省人民政府 以 中国铁路总公司、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京通铁路昌平至朝阳地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铁总发改函〔2018〕67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工程项目管理部
,建设资金来自 国铁集团,河北省,北京市,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铁集团46.84%,河北省2.73%,北京市0.43%,银行贷款50%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工程项目管理部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 北京市、河北省
2.2 建设项目规模: 京通铁路怀柔北至隆化段(K57+312-K244+565)61座既有桥264孔病害梁更换及引起的相关工程。
2.3 计划工期: 30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3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情况如下: JTHLJL,
2.5.1
JTHLJL,工程数量为: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里程/范围:/。
2.6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标段编号: JTHLJL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者具有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或从事过城市轨道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完成的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1)具有铁路铺轨架梁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2)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3)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年龄不超过65岁,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且经过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5年及以上铁路或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工作经验。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能够提供本监理企业上一年连续社保记录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①、财务要求:在2022年~2024年(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1000万,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应高于70%,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②、信誉要求:诉讼及仲裁: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监理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
(8)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监理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9)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依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等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实施细则》(京铁建〔2024〕195号)被停标的情形(包括《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京铁建函〔2021〕848号)补充的停标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26年01月06日 10时00分 至
2026年01月12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6年01月29日 09时00分
至 2026年01月29日 10时00分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1月29日 10时00分 ,地点为: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评标区指定开标室(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稻田南里15号) 。
递交说明: 投标人需携带从交易平台下载或打印的任意一个标段(或包件)的招标文件回执单签到,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现场办理签到后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当申请加分时,监理信用评价A级企业或A级总监理工程师资料与投标文件分开装订,密封在同一个包装里提交,并注明使用标段。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铁路工程管理平台(www.r93535.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工程项目管理部 |
|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西路与大洼村交叉口 |
| 邮编:100010 |
| 联系人:高宁 |
| 电话:18612305200、010-51829081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收款账户名:/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8. 监督方式
行政监管部门监督电话:
010-51897783
行政监管部门联系邮箱:
bjtldcs@nr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