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工程试验检测中心、第三方检测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10T0FW202502200
1. 招标条件
建设项目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工程
已由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人民政府
以 国铁集团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铁发改函〔2025〕137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北京市域铁路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全额使用资本金,由北京市和沿线各区按相关要求使用自筹资金等负责筹集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南工程项目管理部
。
本次招标项目 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工程试验检测中心、第三方检测招标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一)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工程位于北京市东北部,线路起自北京市CBD光华路站,经北京朝阳、望京、沙河、昌平等车站,终至既有京包铁路南口站,沿线途经朝阳区、海淀区和昌平区,线路全长59.032km,其中桥梁长度1.902km,隧道长度6.121km,桥隧占比13.6%。
全线共设车站16座,分别为光华路、四惠、石佛营东、北京朝阳、酒仙桥、草场地、望京、北苑、立水桥、霍营、新龙泽、生命谷、沙河、沙河北、昌平及南口站,其中改建既有站5座,新建站11座;新建线路所3处,分别为唐家岭线路所、北沙河线路所、半壁店村线路所。
京南工程项目管理部代建范围具体为:
(1)光华路站至北京朝阳(不含)段
光华路站至U型槽起点(BHK35+168):铺轨、通信、信号、牵引供变电、接触网、10kV配电所(不包括光华路外电源工程)、10/0.4kV变电所及箱式变电站;DK5+960至BHK35+168:土建工程、道床; BHK35+168至DK35+276的信号工程;BHK35+168至朝阳站信号楼变电所高压端子的电力工程; BHK35+168至朝阳站网开关控制站的变电工程;DK5+960至BHK35+168范围内的铁路房屋及地上构筑物拆除、“三电”及管线迁改、道路改移、河道改移及护砌、交通导改等。
(2)北京朝阳站至南口站段
BHK35+168至南口站段全部工程;石佛营东站至朝阳站区间的咽喉区改造和声屏障工程;铁路房屋及地上构筑物拆除、“三电”及管线迁改、道路改移、河道改移及护砌、交通导改等。
(二)主要技术标准
(1)光华路站至北京朝阳(不含)段
铁路等级:市域铁路。设计速度:100km/h。正线数目:双线。牵引种类:电力。闭塞类型:自动闭塞。
(2)北京朝阳站至南口站段
铁路等级:I级。设计速度:160km/h(其中昌平至南口段120km/h)。正线数目:双线,其中昌平至南口段预留复线条件。牵引种类:电力。闭塞类型:自动闭塞。
招标范围及内容: (1)按照《国铁集团关于深入推进铁路建设项目监理管理工作的通知》(铁质监〔2025〕28号)文件要求单独设立的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工程试验检测中心。
(2)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工程第三方检测。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2 个标段,
标段号: JC,SY,
2.1
JC ,
工程数量为: 对代建范围内(含同步实施的北京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生命谷站和生命科学园南站至生命谷站区间明挖段工程)隧道拱墙衬砌及仰拱的厚度、密实度、钢筋分布、混凝土强度;桥梁基桩、站房基桩、抗滑桩(锚固桩)完整性;桥梁钢梁、站房及雨棚钢结构焊缝质量等进行第三方检测 ,
里程/范围: DK0+000~JBK52+602
2.2
SY ,
工程数量为: 对代建范围内(含同步实施的北京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生命谷站和生命科学园南站至生命谷站区间明挖段工程)全部施工监理检测范围内工程(含站前、房建及四电工程等)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及半成品的试验检测等,包括监理单位平行检测和委外检测,配合建设单位对参建单位试验室(组)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检查。平行检验工作内容按照铁路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要求的监理单位平行检验的内容进行,主要包含混凝土原材料,路基填料、土工复合材料、路基压实质量,隧道防水材料、型钢、钢管、锚杆,桥梁钢筋接头、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等原材料、构配件及半成品试验检测,具体检测项目及频次按照国家和行业最新规定标准和有关要求执行 ,
里程/范围: DK0+000~JBK52+60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标段编号: JC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证书附表的项目参数至少包含但不限于表1《考核参数表》要求。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至少承担过铁路或类似工程项目的桥梁、隧道、房建第三方检测项目业绩。
(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试验检测资格证书,10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历,参加过铁路或类似工程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在本单位服务1年及以上,附其社保证明。 。
(4)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至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2)信誉要求: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3)利益关系要求: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详见附表3)。
3.1.2
标段编号: SY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证书附表的项目参数至少包含但不限于表2《考核参数表》要求。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至少承担过1项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公路、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试验检测项目(建设单位招标的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中心)或监理中心试验室或施工中心试验室,或国家铁路局、区域监督局原材料抽检,或国铁集团工程监督局、区域监督站原材料抽检)。
(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试验检测资格证书,10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历,近5年有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公路、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检测总体负责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在本单位服务1年及以上,附其社保证明;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
(4)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至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2)信誉要求: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3)利益关系要求: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详见附表3)。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服务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25年11月21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11月26日 09时00分 ,
登录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4.2 其他要求: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5年12月11日 13时00分 至 2025年12月11日 14时00分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11日 14时00分 。
5.2 递交方式: 投标人开标日需携带从交易平台中下载或打印的任意一个标段(或包件)的招标文件回执单,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现场办理签到后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良乡评标区指定开标室(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稻田南里15号)
递交说明: 现场办理签到后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南工程项目管理部 |
|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安定北街北京安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二层210室 |
| 邮编:102600 |
| 联系人:王思宇、刘宗凯、韩海龙 |
| 电话:13161866075、15131159711、010-51829876 |
| 传真:010-51829876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收款账户名:/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8. 监督方式
行政监管部门监督电话:
010-51897783
行政监管部门联系邮箱:
bjtldcs@nr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