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工程建管甲供物资2025年第一批次(动车所设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0T0WZ202502300-2
1. 招标条件
建设项目 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工程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核准的批复》
(冀发改基础〔2018〕59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资本金60%、银行贷款40%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工程项目管理部
。本次招标项目 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工程建管甲供物资2025年第一批次(动车所设备)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中东部,线路运营长度333.802km,其中石家庄至衡水段利用既有石济客专(属于石济客专建设范围),线路长度109.94 km,衡水至渤海新区为新建线路,长度为223.862km。全线共设车站12座,分别为衡水北站、武邑站、阜城南站、交河站、泊头西站、文庙站、沧州西站、沧州东站、沧州机场站(预留)、黄骅新站、渤海新区西站和渤海新区站。全线设线路所2处,分别为杜家村线路所和大官屯线路所(预留)。沧州西站设动车运用所一处。
招标范围及内容: 轮对及受电弓检测系统、洗车机、公铁两用车、三层作业平台、轨道桥、转向架更换设备、轮辋轮辐探伤设备、空心轴探伤设备及超声波探伤仪、配件仓储设备、安全监控系统、作业监控评价管理系统、起重机、空压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各包件专用要求详见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
3.1.2 投标人不得存在:
①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
②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截图;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截图;
④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包件接受代理商投标)。
4. 诚信要求
4.1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1)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在规定期限内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
4.2本次招标对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依法进行限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25年10月15日 10时00分 至
2025年10月21日 10时00分 ,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将款项汇至账户名称 见附件2:支付方式 ,开户行:
见附件2:支付方式 ,账号: 见附件2:支付方式
。请投标人确保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将上述费用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系统中上传缴费凭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5年11月11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11月11日 1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11日 10时00分
。
递交方式及地点: 递交方式:投标人开标日需携带从交易平台中下载或打印的任意一个标段(或包件)的招标文件回执单,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现场办理签到后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良乡评标区举行(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稻田南里15号) 。
6.2 投标人开标日需携带从交易平台下载或打印的任意一个标段(或包件)的招标文件回执单签到,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工程项目管理部 |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路100号 |
| 邮编:050000 |
| 联系人:王思宇、刘宗凯、徐航 |
| 电话:13161866075、15131159711、0311-87922724、18713153988 |
| 传真:/ |
| 电子邮件:sjzxmbwzb@163.com |
| 网址: |
| 收款账户名:见附件2:支付方式 |
| 开户银行:见附件2:支付方式 |
| 账号:见附件2:支付方式 |
9. 监督方式
行政监管部门监督电话:
010-51897783
行政监管部门联系邮箱:
bjtldcs@nr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