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号线综合监控系统硬件更新及配套软件升级工程监理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SF1A250067)
发布时间:2025-06-24 15:15:13
一、招标条件
9号线综合监控系统硬件更新及配套软件升级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
FSF1A250067 )
,已由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批准 (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北京市轨道交通2024年度第四批更新改造项目的批复意见
(
京交函[2024]1330号
)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中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北京地铁9号线综合监控系统硬件更新及配套软件升级工程施工承包人实施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项目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物资材料管理、信息及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各阶段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招标暂估金额:
924547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地铁9号线
其它说明: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以上工程监理资质,具有近5年内(2020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在7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2、 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投标人未被列入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失信惩戒名单。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信誉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3.2 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安全管理风险企业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信誉要求:本工程招标采用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否决性惩戒方式;被列入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失信惩戒名单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6-24 18:00:00 - 2025-06-30 18: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招标文件是否收费: 否
其它说明: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17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投标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其它说明: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其他公告内容 :
无
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至少有一个联合体成员下载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德胜门外西大街甲5号25号楼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10-62292261
电子邮件:
无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人账号:
无
招标人开户行:
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4号3层301室
联系人:
孙岩、武海星、孙增军、樊一梦
联系电话:
17744434357
电子邮件:
zrdzbdl@163.com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无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
无
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交易中心仅提供招投标信息及开、评标场所等见证服务,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
招标过程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及解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