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营路(朱大路~企兴路)道路工程-通信线缆改移工程 -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SS1A250099)
发布时间:2025-06-18 15:03:15
一、招标条件
长营路(朱大路~企兴路)道路工程-通信线缆改移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FSS1A250099 )
,已由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 (
关于长营路(朱大路~企兴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京技管(审)[2025]44号
)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规划长营路西起马朱路、东至企兴路,其中东段朱大路(含路口)~企兴路段为新建道路,西段马朱路~朱大路段仅实施规划管线,不实施道路。长营路东段(朱大路以东)为给道路施工和规划管线腾出施工作业面,需将朱大路(含路口)至企兴路道路范围内的通信管线移改。长营路西段(朱大路以西)为给道路北侧规划电力管道、电力方沟及信息规划管道腾出施工作业面,需将现状道路北侧的通信管线移改。
招标暂估金额:
848640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
亦庄新城YZ00-1101街区长营路
其它说明: 本工程建设规模:新建各式管道0.511公里,新建各式人手孔共计11个;移改各式光缆共139条,移改光缆交接箱3座,移改监控5处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 2025-06-19 17:00:00 - 2025-06-24 17:00:00
文件获取方法: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文件获取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文件是否收费: 否
其他说明:
/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01 17:00:00
文件递交方法: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成功上传回执。
文件递交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其它说明: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 有限数量制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其他公告内容 :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62日历天;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否决性惩戒
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有效时间内,下载文件家数不足 7 (含)家,或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有效时间内,递交文件家数不足 7 (含)家,本次招标转为资格后审方式。
潜在申请人必须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才能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资格预审转为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
八、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七层
联系人:
官晓丽
联系电话:
010-67875257
电子邮件:
/
传真:
/
网址:
/
招标人账号:
/
招标人开户行: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2号怡和阳光大厦C座9层
联系人:
杨雪
联系电话:
010-67803241转8007
电子邮件:
zjzx100013@163.com
传真:
/
网址:
/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
/
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交易中心仅提供招投标信息及开、评标场所等见证服务,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
招标过程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及解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