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研发基地(林芝)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TT0FW202500100
1. 招标条件
建设项目新建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研发基地(林芝)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已由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以 国铁集团关于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研发基地( 林芝) 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铁发改函〔2025〕29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国铁川藏科创中心(林芝)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国铁物资有限公司
。
本次招标项目 新建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研发基地(林芝)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林芝研发基地运营管理的场所。项目建设场址位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中心城区,基地东西南三侧临城市道路,其中东侧广州大道为城市主干路,南侧塔布路为城市支路,西侧为片区内部道路;北侧为现状居住小区(清苑小区)。一期工程实施科研楼3层及以下工程,建筑面积1.35万平米,其中地上1.17万平米、地下0.18 万平米。项目投资 1.65 亿元。项目建设工期1.5年。
招标范围及内容: 新建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研发基地(林芝)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号: 1,
2.1
1 ,
工程数量为: 1 ,
里程/范围: 新建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研发基地(林芝)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标段编号: 1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投标人业绩要求:(1)勘察业绩: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一项(包括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类似项目勘察业绩【类似项目指:勘察服务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或项目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或铁路相关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2)设计业绩: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一项(包括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指:设计服务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或项目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万平米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4.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1年(以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网页截图);(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投标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7.勘察设备要求:具有一定数量的勘察钻机及相关试验仪器设备。8.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1)勘察业绩: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一项(包括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类似项目勘察业绩【类似项目指:勘察服务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或项目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或铁路相关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2)设计业绩: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一项(包括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指:设计服务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或项目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万平米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
(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
(4)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2)被责令停业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1年(以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网页截图);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25年02月15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2月20日 17时00分 ,
登录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4.2 其他要求: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5年03月07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3月07日 09时30分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3月07日 09时30分 。
5.2 递交方式: 投标人开标日需携带从交易平台中下载或打印的任意一个标段(或包件)的招标文件回执单,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现场办理签到后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15号北京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良乡隔夜评标区开标室
递交说明: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国铁物资有限公司 |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5号楼 |
| 邮编:100097 |
| 联系人:郭先生、李女士 |
| 电话:010-51894013、010-51896107 |
| 传真:010-51894013 |
| 电子邮件:guowenqi@cric-china.com.cn |
| 网址:https://cg.95306.cn/ |
| 收款账户名:国铁物资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
| 账号:345471684130 |
8. 监督方式
行政监管部门监督电话:
010-51897783
行政监管部门联系邮箱:
bjtldcs@nra.gov.cn